我知道的。
于是,我尽力地思考能有什么可以留住短暂的光阴。
起码有东西可以证明,我和她,曾经在一起过。
在星月夜,在长椅,她在我的身边,在我的生命里。
只有影像。
只有影像才能令时光静止,成为实物作为见证。
我并不排斥拍照,有段时间我甚至热衷拍照,积累了很厚一沓。
我有收集记忆的习惯,收集每一段成长历程里的东西,小到石头勋章,大到模型,锁在床头柜里。
并不因为我有多宝贝它们,纯粹个人癖好,偶尔会看。
我看见温岁从包里掏出一个小型拍立得,慢吞吞地捣鼓,她虽然嘴上说不会拍,但还是耐不住。
她很喜欢拍照,一方面是工作原因使然,设计需要捕捉存留自然的美,得到灵感。
但她没有拍月亮,而是拍了惨淡的乌云。
我望着她手里的相机,想开口的话未来得及说。
她问,你拍过合照吗。
“家人朋友同学,爱人。”乌云的照片被洗出,她捏住边角举起来看了看,“无外乎此。”
“说起来,我跟你没有。”她无所谓地将照片放进包里。
“有的。”脱口而出。
温岁想了想:“好像是,结婚证吗?”
我踟蹰地点头,听她反问我,那算么。
女孩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她靠在椅背,长久都不再有回应,而我低着头。
乌云再度移位,皎洁的清辉铺盖大地。
不知过了有多久,我才偏头去看她。
女孩身子歪靠在椅背,安安静静的没有声儿。
兴许是周遭环境太过祥宁,兴许是这夜色太温柔。
她浅浅地呼吸,闭着眼睛。
我终于敢摸到她的身边,将不听话的扰她休息的鬓发撩至耳后。
不清楚还能这样注视她多久,一天?一个月?
反正不会是一辈子。
从那时起,我就有了那个病的先兆,只是没有发觉。
我贪恋陪在她身边的每一刻,就像离婚前的前三个月。
如果我和她能有纪念物,如果我和她能有合照,我一定不会锁它在暗无天日的床头柜。
我要带在身边。
我要时时见,时时承认心动。
所以我朝那台拍立得伸出手,心渴情怯。
深吸一口气,我将它翻转映出我们的倒影。
她仍睡着,鸦羽般的睫毛簌簌颤动,没有望向镜头,不过这没关系。
我知足。
我看着镜头里的自己扬起一个微笑,眼尾弯弯地上挑,目中闪烁着细碎的银河。
快门,定格永恒。
我牢牢抱着拍立得,等待出片的那一刻。
知道她会走,我恬不知耻地想留下属于只有你和我的回忆。
同心锁是,这张照片也是。
彩云易散琉璃碎,相片缓缓印出时,我说不清我的感情,五味杂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