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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准是格瑞丝发觉我在窗外,故意说给我听的。
不然说巧合,也太牵强了。
格瑞丝可不是那种喜欢温情诉说,大吐苦水的角色——他从没跟我提过他的过去,他的感受。
他只会高深莫测的笑,耍赖戏弄着,隔着安全距离把目光投过来。
那是种如同沼泽的纵容。
我已经回到自己的住处,今天过分精彩的经历让我疲惫不堪。但记忆还是穿梭在脑袋里——
那个牧师左边脸上有颗硕大黑痣,嘴里缺半颗门牙,或许那就是他说话结巴的原因:
“你愿意,让这位”,我猜他习惯了说姑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我,“成为你今天的伴侣,爱他尊重他,在危难时帮助他,并在今后的日子里让他感到幸福快乐吗?”
那时格瑞丝就像只吉娃娃,眼睛圆亮睫毛呼扇,幼稚可笑的坚决:“愿意。”
至于我,只是敷衍耸肩:“哦,ok啊。”
到最后那一吻,个子才到我肩膀的格瑞丝,费尽力气掂起脚尖,用牙咬在我下嘴唇上。
真是无奈,小孩的游戏。
我走进浴室,脱掉衣服,低头看见挂在脖子上安静垂到胸前的小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扔掉,就戴在身上这么多年。
不值钱的银戒指,已经氧化成黑色,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了。
——————暴烈之情番外之婚礼完——————
暴烈之情番外之一生
我叫格瑞斯,至于姓氏,始终是最厌恶的东西,该死的几乎诅咒了我一生。
童年不快乐也不悲惨,不痛不痒没有任何记忆,像张曝光底片将一切沉没进黑暗。
我的人生从遇见莫比开始。那时他跟在维拉身后,墨绿色的眼睛,淡然敏锐,捕捉到我在打量他时,冲我有些狡黠的微笑。
(1)
“奥罗尔家的孩子”,并非有意偷听,保镖在我身后惊诧低声交谈,“怎么会让他活着?还跟维拉少爷在一起?”
“别吵,也许戴乐老大认为他还有其他利用价值。”
戴乐很少露面,我几乎记不住这个父亲的面孔,但这次他亲自过来,重新布置藏匿,确保周密安全,看来白琴夫人的死亡对他有不小的打击。
他对我说:“照顾你弟弟。”
躯体幼小面孔倔强,眼睛里阴沉埋进冷酷嗜血的种子,他没正眼看我,但某个诡异瞬间我清楚感到他身体里跟我流淌着半数相同的血液。
这该死的天性让我对他生不出憎恨,看见莫比从身后轻拥他肩膀,被他防备凶狠的隔档开,只有独自品尝嫉妒和羡慕的调和剂。
那双墨绿眼睛让我揣揣不安,想跟他交谈时总担心口齿含糊不清。生活在一起,很长一段日子,只是沉浸在远远窥视中,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