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撇了撇嘴,心下寻思,你快跟着你那丢人的语文成绩一起闭嘴吧。
李书行见我不说话,把手里的狗放到地上,那只雪白的长毛小狗直冲冲地向着我跑过来,一下跳到我腿上,在我怀里不停地打滚,求挠痒痒。
这是欢宝,李书行家养了十几年的狗,是一只小母狗,脾气古怪得很,别看它现在还在撒欢求抱抱,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会翻脸。
但她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我,无论是这一世还是上一世。
雾西木镇的小狗不用主人出来溜,也可以在自己散了步以后,找到回家的路,我上一世在路上碰到欢宝的时候,经常偷偷给它喂火腿肠吃,李书行到现在都不知道。
我摸着欢宝,没注意到李书行一直看着我。
隔了一会儿,我们四个没人说话了,我才注意到气氛的安静,抬起头,李书行刚好把目光移向戴欣悦,然后我就听见戴欣悦对他说:“把何宇晨他们都叫来呗,一起出去玩儿,我以后可能就不会回来了。”
李书行的目光稍微暗淡了一下,然后问:“为什么?”
戴欣悦说:“我在雾西木镇的家卖给别人了,以后我回来也没地方可去了。”顿了顿她又说:“再说上了初中,学习任务太重了,时间也少了。”
我看着李书行,他点点头,转身去卧室里打了个电话,从说话的语气可以听出来,是在跟何宇晨说。
然后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在李书行家就坐满了一屋子的人。
戴井然、付星耀和吴梦凡都来了。
吴梦凡去了附中,虽然我们平时见面的机会少,但是每两个礼拜回来,还是会约着见一面。
与吴梦凡的关系就是这么神奇,明明后来我们相处的时间那么少,但是时间却把她也沉淀在了我的身边,她是一个眼睛大大的,微微有一点胖胖的女孩,笑起来有两个很深的酒窝,小时候我一度以为她是疆新人。
我带着他们几个来了雾西木镇最大的一家火锅店,我们几个围坐一桌,我对他们说:“想吃什么,随便点吧。”
何宇晨说:“蓝老板真有钱。”
我拿起桌上的瓜子朝他砸去,“那也没有我们的炸鸡小王子有钱,今天的一半你来请!”
“凭什么?明明是你说请吃饭的!我可不和你平摊啊,我今天要好好宰你一顿!”何宇晨夺过菜单,那两只眼睛就像大饕鬄似得。
“瞧你那小气劲儿!”我白了他一眼,把菜单夺过来,递给戴欣悦,“你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你点。”
戴欣悦幸灾乐祸地看着何宇晨,然后跟他炫耀着手里的菜单,大大方方地点起菜来。
这就是我喜欢戴欣悦的原因,永远都大方的恰到好处,从来都不会让人尴尬,不像我,总是跟别人之间隔着一条洪流,扭扭捏捏地让人尴尬,学不会大方自然地与人相处。
换在未来人格测试里,我测了无数次都被诊断为I人——这种人,只跟熟悉的人疯癫,跟不熟的人永远都是一副正儿八经眼睛不知道该看哪儿的样子。
我希望这一世的戴欣悦能够永远像现在这样,像一个小太阳一样的活着。
虽然我知道成长路上,大家都是一路披荆斩棘地长大的。就像戴欣悦努力治愈癫痫的那段岁月,她一定经历了很多难熬的日子,却没有告诉任何人。
我们点了满满一大桌子菜,火锅在桌子中间冒出热气,我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果汁。实在是因为现在未成年,否则,我真想把面前的果汁换成酒,大家好好地喝一场,在一醉方休中,胡言乱语地来告别这一段短暂的友情岁月,毕竟往后我们可能真的再也不会相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