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的时候,荆芥便醒了。
她躺在床上,眼睛半睁不睁地盯着天花板。
好一会儿,想起今天要做的大事,一瞬间瞌睡消失得无影无踪。
荆芥猛地坐起来,没了昨天那股不管不顾的冲劲儿,震惊和犹疑充斥在头脑、心头。
她居然要领证了!
和沈星临,一个大半月前还不知道在哪儿的男人!
从没想过自己会是闪婚的人,会不会太冲动了?
想到昨天最后撂下的狠话,荆芥下意识地“汪”了两声。
似乎没那么难以接受。
紧接着摇了摇头,立马抛弃想要做逃兵的想法。
时间不能代表什么,她花了将近六年的时间,不是也没能看出郝信是人是鬼吗?
旧的荆芥已经死了,新的荆芥要更加勇敢、努力地生活!
不禁想起那天问他喜欢自己什么,他的回答里满是对她的赞赏和信心。
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对他,对他们,多一点信心。
胡乱想了一通,闹钟也响了。
起床做准备工作。
临时起意,今天只能在现场拍照。
贴在本本上的照片可是大事!
画什么妆,梳什么头,穿什么衣服鞋子,一时忙得团团转。
对比上一次,提前许久精心打扮拍了照,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
反倒是无心插柳的种子,悄悄了芽。
这么一想,人生真是处处充满惊喜。
说到惊喜。
荆芥在屋里一趟趟跑个不停的间隙,瞥见楼下站着个人。
一身白衣黑裤,在一众早起买菜、遛娃的人群中,甚是惹眼。
荆芥越瞧越觉得眼熟,猛地心中一动。
该不会是沈星临吧?不是说好了在民政局见吗?
她拿起手机,拨通电话。
“出门了吗?”
“还没,时间来得及。你放心,我不会做小狗。”
荆芥状似无意地哦了一声,“你今天要穿什么衣服?我打算穿黑色裙子,你记得跟我穿一样的颜色。”说着从摊在沙上的衣服堆里,挑出一件白色裙子。
电话那头停顿了好一会儿,说了一声好。
荆芥愣了下,转头往楼下看去,便见那人步履匆匆地往外走。
“喂!你跑什么?”
沈星临闻言停下脚步,下意识瞧了瞧左右。
荆芥无奈道:“我逗你的,不会说好在民政局见吗?”
沈星临抬头,看向她家的方向,意识到自己被现了,唇角泛起一点窘迫的笑。
昨晚他思来想去,领证这样重要的人生大事,怎么能让一个女孩子自己去?所以一大早过来她家楼下等着。
“你不用有压力,我没有催你的意思,只是觉得领证还是两人一起去比较好。”沈星临说着看了眼手表,“如果你不想去了,随时可以反悔,如果九点之前你不出来,我会自己离开。”
“所以你的意思是,只愿意等我一个小时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