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知縣,快快住手!」李興大喊。
王用士轉身微笑:「李主簿也來協助抓捕亂黨?」
李興氣急敗壞,怒斥道:「胡說八道,這是良民士紳的宅子,哪裡有什麼亂黨?」
突然,魏劍雄從內宅出來,將兩副鎧甲扔在地上,拱手說:「縣尊,在宅中搜出兩副甲冑。」
王用士陰惻惻笑道:「敢問李主簿,依《大明律》,私藏甲冑該當何罪?」
「你,你……你栽贓陷害!」李興勃然大怒,直接威脅道,「姓王的,別不識抬舉,這靜海縣不是你說了算!」
王用士露出一臉驚訝表情,陰陽怪氣道:「李主簿,你如此驚慌憤怒,難不成也跟亂黨有勾結?」
「放屁!」李興頓時氣得肝疼。
王用士踱步走過去,低聲說道:「李主簿,縣衙六房,已有兩房為我所用,張縣丞也占了一房。你還能一手遮天嗎?對了,任知府已經履職,是我當年會試時的舊友。識相一些,乖乖聽話,大災期間我不想撕破臉!」
「知府到了?是哪位老爺?」李興頓時大驚,突然捂著肚子說,「唉喲,怎鬧肚子了,快扶我回家如廁。」
望著李興離去,王用士吐了口唾沫,踩踏蹂蹭道:「狗一樣的東西,連個舉人都不是,還敢在爺爺面前囂張跋扈。待災民歸鄉,就讓你腦袋搬家!」
費映環慢悠悠走來,取笑道:「賢弟啊,河間那位知府,確實跟咱們一起會試過。可非什麼舊友,你當年爭風吃醋,把人家打得鼻青臉腫呢。」
王用士撮撮牙花子:「這等私密事情,他一個秀才出身的主簿怎會知曉?不怕的。」
……
時間拉回當日下午。
遠在二十里外的楊柳青鎮,踏破天的隊伍增長到四千餘,將該鎮裡長張濟臣的莊子團團包圍。
踏破天舉著火把高呼:「大伙兒聽著,這姓張的魚肉鄉里,把咱們逼得賣兒賣女。今天,有仇的報仇,有冤的伸冤,殺了姓張的全家,把這狗東西扔到鍋里煮湯喝!隨我殺呀!」
「殺!」
「殺!」
「殺!」
許多人無力舉起手中棍棒,只將棍棒拄在地上蹣跚而行,仿佛科幻電影裡笨拙移動的喪屍。
準確的說,是喪屍潮!
護院家丁趴在圍牆上,一個個看得汗流浹背。
院門不但上了多重門閂,還抬來各種重物堵住。饑民趴在門外無法推開,但是一個推搡一個,重重迭迭,壓得門軸吱呀作響,仿佛隨時都可能倒塌。
踏破天見無法攻入,大吼道:「都退開,點火燒門!」
大量敗草枯枝被抱來,堆在門前點燃,半刻鐘後大門開始燃燒。
「老爺,快跑,亂民要殺進來了!」
「老爺,後門也有亂民,走不得!」
「老爺,有人翻牆進來了!」
「……」
又過兩刻鐘。
「嗙!」
燃著大火的院門,被推得轟然倒下。
幾個護院家丁,面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災民,突然轉身舉刀:「殺呀,宰了張濟臣分糧!」
其他家奴也回過神來,既然打不過,那就選擇加入,主動帶領饑民往裡沖。
孱弱的災民,本是受害者,此刻變得兇殘無比,已經完全失去理智和人性。
見人就殺,見東西就搶。
雞犬不留,婦孺俱亡,無辜弱小亦不放過。
起事消息傳出,鄉野災民紛涌而來,主動跟隨踏破天造反。
兩日之後,農民軍暴增至六千多人,拖家帶口朝著靜海縣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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