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钟,赵小麦翻找把挂钟找了出来,看到是漂亮的红色上面还有个大福字。
“这钟喜庆啊!”
曹兰英进屋一眼就看见了,“这得花不少钱,买这玩意干啥呀?”
黎安安,“看时间用的,要不然也不知道几点是几点,看到合适的就买了。”
曹兰英知道女儿手上钱多,但也不能这么花。
赵小麦看到布袋子里面装的是衣服,就没有动手拿出来看,而是把袋子合上了。
黎安安见状对这个二嫂好感又多了一点,相对比较起来,懂分寸的人比较适合交往。
炖好的肉被端上了桌整整一大盆配菜是干豆角,主食是大米饭也是满满的一大盆。
曹兰英坐下来以后,“这个豆角焖肉,我好长时间没有做过了,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刘国,“我记得第1次上你家吃饭,你爸做的就是这道菜。”
曹兰英笑了,“没想到你还记得。”
刘国,“哪能忘,这么好吃的菜怎么可能忘掉,一转眼,咱们都过了几十年了。
你爸去世都8年了,时间过得真的好快。”
曹兰英心想可不是吗?转眼孩子都长大了,都各自成家,有了归属,而自己的头也白了。
人这一辈子就是生老病死,养儿育女。
黎安安特别的爱吃肉,如果不是人多,她都想把这一盆肉都给吃了,那些香料果然白白买,这菜的味道提升了。再加上大米饭,这菜是越吃越香。
曹兰英看到大儿媳迟迟没有过来,就知道事没有过去,心里不由的叹了口气。不过为了修补儿子和大儿媳之间的关系,她盛了一点饭,然后放了一点菜在上面然后放到大儿子面前。
“去给秋红送过去。”
刘家兴,“她自己不出来吃,就不用管了。”
刚要进屋的王秋红,手里攥着门帘子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她是被肉的香味吸引过来,尤其是听着他们大口吃饭的声音,肚子饿的不行。
赵小麦想做和事佬,于是下地穿鞋,“我去给大嫂送饭,看看她咋回事儿,怎么不出来吃饭。”
王秋红听到这只能自己掀开门帘进屋,
“不用送了,我过来了,刚才有点不舒服,就不想出来吃饭,躺了一会儿好多了。”
曹兰英,“别跟个大小姐似的,赶紧过来吃饭。”
王秋红看着盛好的饭菜,心情这才好了很多,不管咋地有肉不吃,那她就是傻子。
进屋的时候扫了一眼地上的东西,心想果然人比人就得扔。如果当年她嫁给顾北衍,那么这些东西就是她的了。
因为王秋红的到来,大家说话没有像之前那么热闹,不过相处的气氛还算融洽。
吃完饭黎安安就想睡觉了,嘴里忍不住的打哈欠,想到还得画符强忍着困意,让顾北衍把吃饭的桌子抬回了屋。
煤油灯亮度有限,实在是影响挥,于是只能画一张光符贴在墙上,如同电灯一样照亮了整个屋子。
屋子里突然亮了,王秋红从厕所出来吓了一跳那光实在是太亮了。
窗户上挡着帘子,看不清屋里怎么回事,她只能小心翼翼的来到窗口。
黎安安这时候已经进入状态开始大批量画符,得亏她现在的识海如汪洋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