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虽然盛意答应了陈最,但两个人去酒店开房的时候,她兴致一直不怎么高。
面对比平时更加凶狠热情的陈最,她只想快点打他,担心影响第二天上课。
她一边顺从地配合陈最每一个过分的要求,一边主动和他深吻。
陈最只觉得心里每一个角落都被填满,整个人又被她紧紧包裹,从内到外都是盛意,连灵魂都止不住地颤抖,仿佛下一秒就会彻底失控。
结束的时候,他吻过盛意被眼泪沾湿的睫毛,固执地将她抱在怀里不愿松开。
陈最那时年少,看不懂盛意的眼泪。
他只觉得男女情事滋味太好,一定要把她从学校拐出来跟他一起住,他每天都想看见她,一点儿也离不开。
可盛意昨天那番话让他幡然醒悟,原来这么多年她一直靠着满腔卑微的爱意在等他的回应。
他心安理得,高高在上地享受着她的感情,甚至对她的人生指手画脚。
他固执地认为,这姑娘他养了十年,怎么可能会走?
十七岁时,她被陈瑾升接到陈家,当成豪门联姻的供品培养,为了保持身材,连饭都不让她吃饱,是他半夜偷偷给她送吃的。
二十岁生日,他找她要生日礼物,把她骗到会客厅隔壁拿了她的初吻。
二十一岁那年,他趁人之危,强要了她,隔不了几个月,又把她接了出来,和她在玉柳别墅安了家。
二十二岁,他经手的第一家公司上市敲钟,她偷偷溜到现场陪他见证,等他应酬结束,在最后分开的时候,她才小声抱怨:
“陈最哥,你最近好忙,我级级想你的”。
二十四岁,他亲手将陈瑾升送到了警车上,他以为他和盛意之间再没有阻碍。但他变得更忙了,喝不完的酒,见不完的人,签不完的字,盛意也越来越红,他们一年见面的次数掰着手指头都能算出来。
二十七岁,他终于安定下来了,反倒是盛意越来越忙,她牢骚说金像奖好难拿,最近都没什么好本子。他只想着给她惊喜,就让私下打点了一下,没想到反倒弄巧成拙,让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僵。
他拍了钻石,本来是想做成项链,后来临时改了主意,打成戒指。
他想,如果结婚了,他们有了一个家,是不是关系就能回到以前那样了。
事实证明他的自以为是错的离谱,盛意早就不是那个一心只围着他转,满心以他为天地的那个小姑娘了。
她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未来,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闪闪光。
只不过她的世界和未来里都没有他了。
陈最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黑暗,他突然意识到,当初那个把他从无边暗夜一把拽入这灵动世界的人,是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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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十点,射击场。
“嚯,都快冬至了,怎么还下这么大雨?”
宁宇裹着西装外套,也顾不得形象,抖着下巴打了个哆嗦。
他们天天在恒温屋子里待着,只穿着西装革履就足以御寒。
宁宇洗了个澡,看陈最冷着脸,带着耳机一直对着靶心射击。
他单穿了件白色衬衫,袖口往上卷起一定距离,袖箍绑在大臂上勒出紧实的肌肉线条,腰上一条皮带,将腰线直白地往里收。
他本来就是冷白肤色,白色衬衫贴紧线条,赋予力量感,犹如无人踏足过的雪山高原。
如果不是右手小臂上露出的那两条蜿蜒狰狞的疤,此刻带着眼镜的陈最一定更加斯文败类。
显示屏上,播报的成绩并不算好,可以说和他往日成绩大相径庭:
“脱靶。”
“脱靶。”
“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