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3年12月15日,陈长安康复出院。
同一天,省里下达通知,将于12月18日针对陈长安夺枪击毙姚涛一事在省检察院举行听证会,给了陈长安三天时间去做准备。
担心陈长安被问责。
吕州市检察院的检察长杨颂声,组织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召开了一场紧急讨论会。
给陈长安提供法律意见的同时,共商应对方案。
大家讨论来讨论去,最后给陈长安提供的指导意见只有一条: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重点强调紧急避险的必要性。
如果能评定为紧急避险,那这事便可以顺理成章地免责。
不过……
在陈长安看来,这并不是最佳的应对方案。
你能想到紧急避免的必要性,反对派自然也会质疑紧急避险的真实性。这里面又不是没漏洞可钻,最后大概会导致争议升级,不可取。
要想赢,只能从“无争议”的地方寻找立足点。
虑到杨颂声等人也是一片好意,陈长安在讨论会上还是诚挚地道了声谢,并没有当场否决大家的提议。
12月18日,上午1o点整。
由省检察院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举行的听证会准时召开,旨在公平、公正、公开地审议评估陈长安夺枪一事是否违法违纪。
听证会在庄严而肃穆的会议大厅里举行。
参会人员包括叶承平、廖启昂等省委领导,以及有关的法律专家、社会各界代表和媒体记者。
听证会一开始,主持人便宣读了此次会议的目的和程序。
先上台的是省检察院的一位年轻检察官,叫李芸。此前,是她一直在负责调查陈长安夺枪击毙姚涛一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以及政法界、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李芸今天的精神状态十分不错。
跟在场各位打完招呼后。
她动情地说:
“陈市长夺枪击毙姚涛一案,我已经调查了一个月。这一个月,真相了解得越多,我心里的感触也越多。”
“我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当时是我在现场,在警方没能及时采取制敌措施的情况下,我会不会夺枪将姚涛击毙?”
“这需要我们先了解清楚,姚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姚涛,他既是谋杀肖元山的幕后凶手,也是雷家沟惨案的幕后操纵者,且拥有一个小型的私人军火库。”
“省委对雷家沟惨案的定论中,有个关键词叫‘涉恐’,其性质之恶劣,不言而喻。”
“因为吕州市长陈长安在雷家沟指挥得当,成功摧毁了姚涛的目的。不仅终止了伤亡,还活捉了雷刚,这导致姚涛怀恨在心。”
“为了控制陈市长。”
“姚涛绑架了陈市长的太太韩思瑶女士,威胁陈市长为他卖命。并当众放下狠话,限陈市长在24小时内释放雷刚,否则就杀人质。”
“在这种紧迫的形势下……”
“如果换作我是陈市长,我想,我也会夺枪将姚涛击毙。”
“因为姚涛不是一个普通的通缉犯,他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通缉犯,是一个极度危险的涉恐分子。”
“向涉恐分子妥协,就是损害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
“陈市长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果断采取紧急措施,夺枪将姚涛击毙,阻止姚涛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符合紧急避险的客观条件。”
“而从党纪、政纪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认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陈市长也有夺枪的必要性。”
“因为陈市长不仅仅是韩思瑶的丈夫,他同时也是吕州市的市长。”
“也就是说,陈市长当时那么做,不仅仅是为了营救他的太太韩思瑶。更重要的是,他需要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共众的利益。身为一名党员干部,不论何时何地,他必须向这个社会传达出一种永不向邪恶势力妥协的斗争精神。”
“这体现的,恰恰是他的责任与担当。”
“我希望各位领导,以及评议团的各位专家能够慎重看待这件事,尊重客观事实!我要说的就这么多,谢谢大家。”
话落乍落,现场有不少人已经开始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