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昨天吃饭没?”
傻娃先是点点头又摇摇头,大手从满是补丁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一块焦炭的东西,“傻娃吃红薯,狗没吃,傻娃喂他们,不吃,傻娃没吃饱。”
难怪小狼犬们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一天一夜都没吃饭。
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已经下午4点多。
差不多可以做晚饭了。
“把红薯扔了,我去做饭。”李红兵转身走向厨房,没走出几步,想起给傻娃买的衣服,还没给他。
随即走到仓库,从米面堆里找到装衣服的塑料袋,出来后走到傻娃面前。
“给,这是太爷给你买的衣服、背心、裤衩、鞋子,试试大小合适不,不合适下回去镇上给你重新买。”
衣服!
鞋子!
傻娃看着鼓囊囊的塑料袋,不敢相信有人会给他买衣服,长这么大都是穿别人不要的衣服,眼眶忽然红起来。
唉!
可怜孩子。
李红兵拍拍傻娃的肩膀,“羞不羞,老爷们还掉眼泪。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在太爷家,有太爷一口吃喝,就不会饿到你,快去把衣服换上。”
家人!
听到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语,傻娃忽然感觉心里变的暖暖的,抹了抹眼睛,小心翼翼提着衣服往厢房跑,半道又折返去水井打水洗澡,看样子是怕把新衣服穿脏。
李红兵含笑摇摇头,回到厨房开始准备晚饭。
松包条点燃,加上柴火塞进灶膛。
锅中加水,放入腊猪腿、腊肉,加入花椒、大料、干辣椒,炖煮七七四十九分钟。
和面、面,忙碌且充实。
比起明珠市压抑的快节奏生活,李红兵更喜欢这种悠闲、无拘无束的自在日子。
再过三个月,妮儿放暑假就要来草沟村。
真高兴。
悉悉!
厨房门口响起一阵动静,李红兵抬头望去,地上宽阔的倒影,不是傻娃还是谁。
“滚出来,扭扭捏捏像个娘们。”
傻娃磨唧走进厨房,一身崭新的迷彩服,脚上也是崭新的黄胶鞋,整个人焕然一新,配上那魁梧雄壮身板,气质一下提升几倍,更像一個通缉犯。
李红兵搓掉手上面渣,围着傻娃转了好几圈,嘴上啧啧称赞,看的傻娃像个害羞的小朋友,手脚无措的低下头。
“这才像样,要是你去城市,不知道有多少富婆倒追你。”
“傻娃不怕,瞎哥说,谁追傻娃,就揍他。”
李红兵摇头失笑,还是太年轻,此追非彼追啊!
至于傻娃口中的瞎哥,李红兵没放在心上,或许是村里那个好心人吧!
“以后就穿这身,穿坏太爷再买,过来揉面。”
手工面,要想好吃,面是关键。
面团要越揉越起劲,面吃起来才会劲道光滑。
傻娃那双杨树粗的手臂用来揉面简直是天选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