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丽不解地问:“米饭怎么了?这可是用电饭锅闷出来的。”
贺奇爸说:“水放少了,一看就是夹生的。”
“夹生的?”任丽用筷子撮了一小撮,放到嘴里,又急忙吐了出来。
贺奇妈讽刺道:“任丽啊任丽,你可真是个节水标兵啊!”
任丽看了看钟,叫道:“哎呀,上班要迟到了。”她急忙去卧室穿外套,边穿外套边自言自语,“迟到要扣一百块钱,这顿饭做的也太亏了。”
贺奇爸无奈地摇了摇头,起身,“还是我来吧!把这些饭再煮一煮,熬粥喝,还能吃。”说着,他把那盆饭端进了厨房。
任丽风风火火地冲到门口,换鞋,跑了出去。……
任丽风风火火地冲到门口,换鞋,跑了出去。
贺奇妈对黄贺奇说:“你看你娶的这个媳妇,真是万里挑一!”
黄贺奇为任丽开脱:“妈,这可是丽丽有生以来,第一次做饭。”
郭嘉俊早早就去公司忙活了。嘉俊妈坐在饭桌旁,等待着儿媳范筠萱起床,她要和筠萱一起吃早餐。其他时间,范筠萱可以借口画服装设计图,不理会她的话,吃饭的时候,她就无法以此为借口了。
在嘉俊妈看来,儿媳范筠萱是一匹烈马,儿子郭嘉俊没有本事,或者说,不知道怎么驯服她。如果她总是这么烈性十足,最后受伤的将会是儿子。自己迟早有一天会离开儿子,离开这个世界的,把儿子交到这样的儿媳手里,她怎能放心?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快把儿媳培训成一个合格的媳妇,一个懂得全心全意照顾家庭,照顾儿子,照顾未来孙子的好儿媳。
桌上摆着小米粥、鸡蛋、咸菜。嘉俊妈盯着范筠萱卧室的门,卧室的门终于开了。
嘉俊妈说:“你起来了,赶紧吃饭吧,粥还挺温乎的。”
范筠萱说:“妈,您先吃吧,我待会儿吃面包。”
嘉俊妈说:“那个烤面包机瓦数那么大,干嘛要浪费那个电呢?”
范筠萱说:“从小到大,早餐我都是吃面包、喝牛奶的,不习惯吃别的。”
“你不习惯,嘉俊习惯啊,他早晨就喜欢喝玉米粥啊,小米粥啊,你跟他过日子,应该学着适应他的胃口。熬粥很方便的,你以后早点起,妈教你,很好学的。”
“妈,熬粥太费时间了。”边说,范筠萱边从冰箱里拿出面包和牛奶。撕下一片面包,放到烤面包机里。
嘉俊妈说:“筠萱啊,你不能只想着你自己,你得为嘉俊想想,后半辈子,是嘉俊陪着你过。”
范筠萱说:“外面那么多早餐店,他想喝粥,那还不方便?”
“外面的东西,能放心吗?”
“说得也是。不过好在他喜欢做饭,可以自己做,自己吃。”
“嘉俊公司的事儿就够忙了,今儿早早就走了。你是了解他的,他事业心很强,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事业上。”
“应该的。”
“对啊,谁让他是男人呢!他得养家啊!”
范筠萱把烤好的面包拿了出来,放到盘子里,一手端着盘子,一手端着一盒牛奶,坐到了桌子边。
嘉俊妈继续说:“咱们女人就不同了。”
范筠萱问:“女人有什么不同?女人也得养家啊!”
嘉俊妈说:“女人是要出去挣钱养家,但归根结底,女人的重心应该放在家里。男人顶着事业的半边天,女人顶着家庭的半边天,这多好啊!”
“妈,咱家这半边天有您顶着就够了。”……
“妈,咱家这半边天有您顶着就够了。”
“妈总有干不动的那天吧,到时候,不得你来顶着吗?所以你得尽快学会做饭。”
“妈,这前三十年的饭是您给嘉俊做的吧?”
“不是我还能有谁?”
“是啊,他的口味已经养成了,变不了了。所以,为了您儿子能够精力充沛,事业常青,为了他的脸色能够一直红润,不变成铁青,您啊,必须得长寿,至少还要再给他做三十年的营养餐。”
“再做三十年?哼,不用三十年我就入土了。”
“哪儿能啊?您看您这身子骨,三十年,没问题的。”
“合着你把我当老妈子了?”
“我觉得一个人的快乐就在于他能去做他喜欢做的事儿。您喜欢干家务,那您就尽情地干;我喜欢设计服装,那我就尽情地设计,咱们互不干扰,多好啊!”
“嘉俊是和你一起走完下半辈子的男人,你花点心思让他每天都能吃到可口的饭菜,这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妈,您说得对,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如果他能津津有味地吃上我亲手做的饭菜,我也会非常开心的。”
“你看看,你看看,这些道理你比我都懂。”
“可是,妈,我是真没信心能把饭菜做得可口,因为我对做饭这事儿,实在是没兴,一个人要是去做没兴的事儿,肯定是做不好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