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麽,李执却是因外貌仪态的固有偏好,选定了她。
这不对等!
吴优知道夏日的初遇里,自己并不是个讨喜的姑娘。没人会喜欢挨白眼,她当时还故意出言不逊,李执又不是受虐狂。
其他时候,她也经常是尖刻的,斤斤计较到让人讨不到便宜,较真到失了风情,是男人最讨厌的那种女人。
她自认能够被一见锺情的,顶多皮囊。李执说出口的每一次「一见锺情」,显得他的感情无处立脚,像浮萍一样虚浮。
李执愣住了,缓缓说出了意外的话:「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春天。」
他视线落在前方水泊的尽头,红嘴鸥成群飞翔。来自西伯利亚的候鸟,是季节的信使。永不失约,又永不停留,在春天时回归北方。
他对她的初次心动,也是在早春时分。爱意的种子悄悄扎了根,不曾远离。
「春天」打破了一贯以来的认知,吴优震惊地低声重复。
「对,是春天。」那时候,李琢刚刚去到A司实习,李执去找过琢子一两次。
就那麽凑巧,像从一扇半开的玻璃窗口,探进一枝莹白的早樱。
他偶遇过她,她全然不知。
「什麽时候的事」
「那天,你哭了。」
第53章春日(上)你偷窥我!……
「胡说,我怎麽可能会哭。」
吴优觉得李执是在诈她,自己一年都落不了的几次猛女泪,怎麽那麽凑巧被他碰到呢。
这个男人偶尔会很顽皮,经常像幼兽一样时不时拿犬牙衔她两口,惹得她在发脾气的边缘爆发,才假装乖巧懂事,举手投降。
这种轻狂,是专属於两人这种半熟恋人之间的试探与标记。
是麽……吴优显然遗忘了很多:比如醉酒那次在李执车里的嚎啕大哭;又或者某些特定时刻,她不受控地战栗着淌下泪滴,一颗颗滚落脸颊,被情动中的男人用唇接住丶吮舐入口。
李执噙着笑看了她一眼,扭头走开。
他大步上了二层甲板,往游船的尾端走去,靠近栏杆站着。手臂闲适地搭在三角防腐木把手上,放空自己,看成群的红嘴鸥跟随着飞翔。
它们舒展开白色翅膀,俯冲亲吻水面後,又调转方向昂扬向上。翼端的灰羽划动,回转往复,像一支支上好的善琏湖笔①,以天空为纸,挥毫泼墨。
少顷,吴优也从下层舷梯口探出头。安静的冬日午後,李执难得穿了一袭浅色系,米色磨毛西裤加纯白半高领竖条纹毛衣,外穿冰川白长款大衣。
李执背後是远山层叠的黛色,与深浅不一的天青与湖蓝。他和飞鸟一样色彩轻盈,落入眼帘中,点亮画面。
和穿着件修身款白色羽绒服,裹成一团香甜糯米滋的吴优,莫名地有点配。
当然不是巧合,李执以前对「情侣装」这种营销最嗤之以鼻,觉得这是品牌推广黔驴技穷的表现。
放假前一天,看吴优在衣帽间打包行李,鬼使神差地,他却跟着过去挑拣了几件衣服。
吴优已三两步上完踏面,径直走到船尾背对着她的李执,伸手在他後腰上狠狠锤了一拳。
李执只虚躲了一下,挨了个结结实实。他受得不亏,刚刚在楼下那表情实在过於欠扁。
消完了气,吴优把手肘支在栏杆上,跟李执并肩站在一起。
李执从口袋里掏出小包装的面包,拆开袋子掰了一块,吴优接过去托在掌心。
离两人不远处的一截栏杆扶手上,站着一只有点羸弱的小红嘴鸥。孤身离群,保持着警惕心不肯靠近;却又间或歪头偷瞅,贼头贼脑地有点可爱。
终於被吴优逗弄着,在她手上啄食了起来。到底是一只稚鸟,没用多久时间,就吃得有滋有味,乐不思蜀。
李执侧倚着身,看吴优沉浸式地互动投喂:时而触碰下小东西的羽毛,然後又悄悄地转动角度,与自己借位拍照留念。
刚刚还远在天边丶来去不羁的生灵,落入了人类温情的圈套。
……其实也不需那麽多试探,没有什麽危险。向高处是自由,低下头是人间。②
冬日午後的阳光和煦,照得人懒洋洋丶行动都变得迟缓。季节更迭,不觉间春天的脚步将近。
李执就这样陪着吴优,娓娓述说起他们的初遇,在上一个春天里。
那天一样是个大晴天,李执去接琢子,捎上她一同回趟老家,为母亲庆生。
他把车子停在靠近写字楼背面的一个小停车场,那里有一扇侧门,转过去直通楼栋的内部货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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