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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小说>巫师转世的人很笨吗 > 第35章 半人马(第2页)

第35章 半人马(第2页)

当我问他后,他霍地起身。

全身包覆在鳞片下的身体,只有结实绝对可以挂保证。

“对不起。”

“不,这也没办法。果然还是太为难了,这不是你的问题。”

我没有安慰他,只是陈述事实,无法阻止鹿的,不只希古一人,有记、紫、玲和路歌同样无法阻止。

开设特别教室至今已经十年,农耕相当顺利发展,但畜牧几乎毫无进展,这个世界的生物力量太强大了。

当然不只对手强大,我们的魔法也很出色,要捕获目标不是难事,但若想要活抓,就会让难度三级跳。

就算费尽千辛万苦抓到,也几乎没办法饲育。它们轻而易举就能破坏木制栅栏逃走,更重要的是,野生动物根本无法亲近人类。

不管喂多少饲料、怎样照顾,它们也绝对不会亲近我们,只要找到漏洞,就会像刚才那样立刻逃跑。

“养兔子就好了吧?我很喜欢兔子啊。”

“唔,但是啊。”

妮娜极力推崇兔子,兔子是我们唯一饲育成功的动物,虽是这样,它们同样不亲近人类,无法说成功让它们变成家畜,只是兔子没有能破坏栅栏的力量而已。

但是,兔子的可食用部位比想象中还少,它们外表几乎全是松软的皮毛,而且骨头也多,前置处理相当麻烦,但能食用的部位却很少。只是,也不是没有不需要费工夫就能美味享用的方法啦。

“我真想再吃一次血烤兔子啊。”

“虽然做菜时常会失败切到自己的手,但要为了做菜切自己的手指,可以的话请恕我不奉陪。”

妮娜嗲声向我撒娇,我摇摇头。所谓用血烤,就是让兔子生饮火龙的血,从里往外一口气烤好的方法。从内部加热后,兔子连毛皮也烧得一干二净,完全熟透,连骨头也可以一起吃下去。据妮娜表示,这是兔子最美味的料理方法。

但这个方法不只无法用火,也无法用魔法重现。妮娜曾经多方尝试,但得出只能用我的血办到的结论。

“这些全部都不行啊。”

路歌失落地垂下双耳和尾巴,在木板上画上一个大叉。大角鹿、六脚山羊、角山猫、牙野猪。甚至连鳞蛙、大圆虫这类奇怪的生物也尝试了,但没一个成功。

“接下来是铠熊?”

“这不可能吧。”

妮娜一脸认真提议,但这是玩笑话。越是玩笑话她就会用越认真的表情说,这是她的坏习惯。铠熊确实意外美味,但它可是猛兽中的猛兽,不管怎么想都不可能乖乖被关起来。

“那么,反过来说老鼠呢?”

另一方面,同样一脸认真说话的紫,她的提议让我搞不清楚是不是玩笑话。一般来说应该是玩笑话,但她有时还满天然呆的。

“老鼠也关不起来啊,要是能关起来也不会如此烦恼了。”

“哎呀这么说来,确实如此。”

看来她是认真的,紫有点不好意思地歪头。

比畜牧不顺利更严重的问题就是鼠害,虽然农耕一切顺利是件好事,但保存却是个大问题。因为老鼠会吃掉我们保存的马铃薯和小麦。

我用着模糊的知识建造高床式仓库和防鼠板,但全都没用。这个世界的老鼠连防鼠板都会咬坏,总之,攻击力超强。

不过似乎还是很怕低温,只要放进冰库中就没问题,但这次轮到小麦和马铃薯遭殃,不至于不能吃,只是口感干透了,一点也不好吃。

听说前世的世界中相当受欢迎的宠物猫,一开始就是为了对抗鼠害才引入家庭中。我期待着这点,尝试饲育角山猫,但完全失败了。要是不小心,那个猛兽甚至比铠熊还危险。动作敏捷且个性无比凶猛,还差点害人受伤。

在我的记忆中,农耕和畜牧应该几乎同时开始发展,但我没想到两者的难易度竟然相差甚大。但也可能是这个世界特有的问题,虽说是同时,那也是纪元前数千年的事情了,说不定两者间有一两百年的差距。

“没想到老师也无法顺利做到,畜牧真的相当困难呢。”

路歌皱眉困扰地说,这句话让我心情复杂。

据说人类社会中最古老的家畜是狗,其祖先是狼的一种……更正确来说,狼在与人亲近变成家畜后才被称为狗。它们在我前世生活的现代社会中,变成了人类的好朋友。

但是,这个世界中没有狼。明明有与猫相似的种族、与熊相似的种族、与山羊及鹿相似的种族,却没有狼。唯一有的就是眼前这位少女的半人狼族,这样说来,这个世界中也没有马,却有半人马族。

我不知道是半人种族替补了原本存在的种族,抑或是这些种族全都进化成半人种族了,唯一能确定的是没有这些种族。

他们大概能超越狗更加亲近人类吧,极度友好、温和且有智慧的种族……但他们聪明到和人类没有两样,无法视为家畜。

我也不清楚这对人类来说……或者对他们来说,是幸亦或是不幸。

“那个啊,只要不会逃跑就可以了对吧?”

“你有什么好点子吗?”

玲突然开口,而希古也追问了下去。他以前总是不由分说地否定玲的意见,但最近已经不常这样做了,这代表着他也慢慢长大了吧。

“嗯!我觉得贝赫摩斯好!”

“想也知道不可能啊!”

前一刻还那样想着,下一刻就听见希古否决玲意见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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