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最后,他特别强调: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动手打人,也没有指使任何人打人。”
孙浩激动地跳了起来:
“你他妈真能扯淡!周烈明明就是你叫来打我的!你还在我脸上踹了一脚。在场的同学都看见了。”
“……”
双方各执己见。
吴警官前几天走访了几位目击的学生。
根据他们所说的,周烈确实是和周荃关系匪浅,但无法证明周烈殴打孙浩,是受了周荃的指使。
周荃当时在现场,确实没有动手。
最后周荃踹孙浩一脚,是因为孙浩事先抱住周荃的大腿。
周荃踹他,属于行为人在面对危险时的条件反射,系正当防卫。
并且。
周烈抵达现场之前。
孙浩率先对周荃进行了攻击、挑衅、言语侮辱等等行为。
所以。
确实没有证据证明,周荃和这起案子有关。
最后的处理结果是:
周烈和孙浩各拘留1o天,罚款1ooo元;
参与斗殴的杀马特、黄毛各拘留5天,罚款5oo元。
吴警官说道:
“孙浩,介于你是高三学生,临近高考。拘留1o天的处罚可以暂缓执行,但是罚款,需要你在15天之内上缴。对于这个处罚决定,你是否认可?”
孙浩重重吞咽口水,眼眶已经泛红:
“那我受伤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怎么赔偿?”
周荃不禁插嘴:
“你自己挑的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你还要找石头赔钱?”
吴警官主持公道:
“赔偿的问题,你可以和周烈进行私了,警方会全程协助。或者,你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进行民事索赔。没有其他问题的话,就可以先回去了,尽快把罚款交上。”
苏梦瑶拿来一份口供和一份处罚决定书,给两人签字。
孙浩吃了哑巴亏,牙齿咬的嘎嘎作响,极不情愿的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按下手指印。
吴警官说道:
“孙浩,你打电话叫你父母来交罚款,是吧!”
孙浩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
“什么意思啊,我被打了,我还要交罚款?”
“你和周烈的行为,被认定为双方互殴。也不止你一个人罚款,周烈也要罚款。”
“我家没钱,这次医药费,都花了我爸半个月的工资。再让他给钱,我怎么好开口啊!”
孙浩皱起脸来,五官堆在一块,眼泪在脸上反光,显得极为难看。
苏梦瑶整理着口供,递给周荃。
周荃签字画押后,在桌上抽出一张纸巾擦拭自己的手指,说道:
“警官,周烈和孙浩的罚款,我来替他们交吧!一共2ooo是么?”
“什么?”
听见这句话的三人是震惊的。
吴警官和苏梦瑶面面相觑。
他们还没见过,冲突双方,有人主动给对方交罚款。
孙浩更是满脸的不可置信:
这小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