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淑颜似有难言之隐,站在原地,默了几秒开口:「我室友不在,忘带钥匙了,你家有其他人吗?我可以借宿一晚吗?」
骆寻雨下意识想的是带她去找酒店,又觉得这样有点伤人:「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去我家住一晚。」
「谢谢。」
骆寻雨问:「你平时不和你妈住一起?」
温淑颜说:「我。。。。。。不太想和她一起。」
想想也是,天天和一个随时想死的人一起生活,得多压抑。
温淑颜跟着他後面,坐上副驾驶,左右看了看:「二哥,这个车好像挺贵的吧,我们老板就开的这个品牌。」
他回:「还好,不是什麽豪车。」
她一笑,突然放轻松了几分:「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一点也没变,好像什麽东西在你眼里都不以为然,很多事对你来说,轻而易举能办到。过分自谦,有炫耀的嫌疑哦。」
骆寻雨笑了笑,没说话,随意点了首歌放,前奏舒缓,思绪被一点一点拉入回忆。
人真的会变。
生物学理论,一个人全身的细胞,每隔七年就会更新一轮。
七年後,你又是一个崭新的你。
骆寻雨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养尊处优的女孩,不食人间烟火,更不可能透露出羡慕的眼光,说出好贵这种话。
那个时候,骆寻雨是喜欢她的,少年天真,甚至一度认为她是最完美的女孩。
现在的温淑颜唯唯诺诺。
骆寻雨谈不上对她有男女之情,但看见她过得不好,心里还是不舒服。
他并非完全讨厌有同情心,只因曾经他遭遇过太多恶意的同情,对此本能感到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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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烧烤摊生意很好,骆寻雨走後,黎雨等了半个小时才提着打包盒回家。
深夜寂静,空旷街道上独留孤灯黑影作伴,黎雨反而感觉格外惬意,哼着歌慢慢走,袋子里溢出丝丝香味,闻着流口水,回家慢慢享受,想想就幸福,那种满足感,远远超过吃宵夜带来的罪恶感。
不知是骆寻雨的话让她多了个心眼,还是被他一语成鉴,经过一段僻静的地段时,总感觉身後有人跟着。
女人的第六感通常很准。
黎雨回头看了好几次,没人,不自觉开始各种脑补电影里的片段,杀人丶分尸丶惨死,直觉疯狂报警,不管是不是疑神疑鬼,她加快脚步往回赶,一边怕把袋子里的油散出来,还不敢跑太快。
黎雨没想到,被骆寻雨那个乌鸦嘴说中,还真被人尾随了,那人见入口的羊肉快飞了,狗急跳墙也加快速度追她,在一个拐角处冲上来从身後抱住了她。
黎雨刚想喊,嘴就被身後男人一只手捂住了,只有经常干这种事的人才会熟练这一套动作,看来是个惯犯。
好在她反应也很快,用力踢,踩脚,一顿乱操作後,挣脱身後的男人开始跑。
她穿着毛绒人字拖很累赘,根本跑不快,还是得找个帮手,黎雨划开手机没过多思考,就给骆寻雨打语音过去,毕竟他离自己比较近。<="<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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