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病症显而易见,难以隐藏,不存在被保密的可能。
医生要求伊森每个月至少一次出现在餐厅用餐,尝试克服他的恐惧和进食障碍。
伊森第一次尝试就产生了可怕的后果,导致医生直接取消这个治疗方案。
然而倔强的伊森,坚持尝试了三年半。
每次尝试失败,他会变得暴躁易怒,他将近两米的身躯和灵活的长手臂,打翻了很多人的饭碗,扇了很多人巴掌……
比起他人的轻伤,伊森本人受到的伤害要严重很多。
三年半时间,他被抢救了五次。
只要伊森进入餐厅,犹如鲶鱼入侵鱼群。毕竟来餐厅是来吃饭,不是来吃大巴掌。
一直关注伊森和查理的艾利克斯,被伊森大口吃汉堡的样子惊讶到张大了嘴,艾玛也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没人注意到查理的心情莫名地沉重。
伊森的种种表现给他敲响了警钟,他此时才注意到这间疗养院不是为普通患者服务。
原来“他”是精神病啊。
所以,才没有家庭成员来探望。
一个精神病要想离开精神病院,就必须“证明”自己是精神病患者。
也就是接受自己患病的事实,不再反抗,积极配合治疗。
道理很简单。
在精神病院越否认自己不是精神病人,别人就越肯定你是精神病人。
现在起,查理要做一个“精神病人”。
当医生评估他可以回归社会,他才可以离开这里。
可什么样的精神病对社会、家人无害呢?
查理非常焦虑。
「这是夏娃,我的朋友」
以往的经验给了查理不少教训。
他对融入群体这件事的态度认真且执着。
可与这份执着相矛盾的是,明知道要融入一个群体,直接模仿他人的行为习惯是最快速有效的办法。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查理都会强迫自己冷静来下好好思考,而不是急于求成。他认为没有仔细思考过,就盲目融入一个群体的行为非常愚蠢、危险。
他有自己的判断和一套标准,这也是他时常焦虑的原因。
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假装成为一个精神病人,然后积极配合治疗直到出院”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一个谎言需要成百上千个谎言来圆。
选择一个精神病人作为范本,研究他、模仿他,需要时间……
查理可以想象出每天的精神是多么的紧绷,说话和动作必须小心翼翼,符合一个精神病人的行为习惯。
而且,心理问题很容易引起生理上的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