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朗感叹:“好美。”
此情此景,很适合对着远处大喊一声。
“好-爽-啊!”
麦朗喊完,像是给自己打了气,两只悬空的脚一晃一晃的,亢奋得很,“哥,你要不也嚎两声?”
“这我就不参与了,不想当大猩猩,”陆朝深笑了笑,“你刚刚说到最高点可以干什么?”
麦朗从包里取出耳机,给陆朝深戴上,放了一歌:“秘密。”
音乐响起,陆朝深瞄了一眼歌名。
everythinggoeson(一切照常进行)。
旋律非常有激情,虽然电子摇滚不是他爱听的曲风,但这歌竟意外地好听。
“有没有觉得很熟悉?”麦朗问他。
陆朝深有点印象:“是不是英雄联盟的一个宣传曲?”
“回答正确,”麦朗打了个响指,“是霞和洛主题曲。”
霞和洛,是游戏当中的一对情侣,名字来源于古诗,“落霞与孤鹜齐飞”。
everythinggoeson的副歌部分有一句歌词重复了好几次,陆朝深认真听了一下,翻译成中文大概是:无论生什么,生活都会继续。
这句话单独拎出来,很像一碗毫无意义的鸡汤,但在特定的场景,和特定的人一起听的时候,感受又完全不一样。
麦朗没切歌,一直循环到了第三遍,缆车即将抵达最高点。
整个特罗姆瑟尽收眼底,宽阔的海峡变成了一条窄窄的通道。
“我们到了,”麦朗望向太阳,“看那边。”
陆朝深顺着麦朗说的方向看过去,云海之上,太阳没有任何遮挡,正肆无忌惮地光热。
金橙色地光束冲破了唯美的晚霞,照亮了湖泊,雪山,森林,以及特罗姆瑟的一切。
地轴周期性倾斜,太阳坠在地平线上,落不下去。
午夜太阳。
只有极昼才会有的现象。
大多数人去北欧,是为了极光,雪橇和冰川。
在漫长的极夜里,和家人或者是朋友待在一起,确实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但陆朝深不太一样,在无数次失眠的夜晚中,他常常在想,要是有这么一个地方就好了。
不管什么时候,睁眼都能看到太阳。
时隔七年,他终于在遥远的北国,实现了那个原本触不可及的愿望。
高空的风清新又冷冽,麦朗看着他微红的眼眶,一言不,不禁再次握紧了他的手。
“风太大了,”陆朝深吸了吸鼻子,笑着说,“这是我在北欧旅行中,最喜欢的一个景点。”
人生过了那么久,没有哪个瞬间能比现在更幸福。
陆朝深单手拿着相机,按下快门,一缕光线正好照进麦朗瞳孔中的万千大海。
蓝色和金色交汇在一起,缠绵,流动,闪烁。
以前身边总有人问他,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女人,这个每次都被陆朝深随便应付过去的问题,终于在今天,有了唯一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