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活动确实有,资料也确实得查,不过路源早就已经雇人整理好了。
他的谎言让宋招娣欣喜不已,不住的说,“我们家小源真是长大了。”
路源看着玻璃窗里的自己,心想,是长大了,现在撒谎都不脸红。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要七点钟,路源匆匆跑回房间,把今天新买的衣服换上,又从柜子里翻出了一双崭新的名牌运动鞋,他站在穿衣镜前面左照照又照照,忽然觉得这样有点太刻意,已经到了傻气的地步。
要知道他和程雨馨约会,也只是穿的平平常常。
在纠结中,路源翻出了一套压箱底的运动服,藏青色,上面白色印花的o都破破碎碎的,还有他穿了很久的球鞋,白色鞋带染成了浅淡灰色。
这回看上去非常潦草,像是要去打一场篮球,即将浑身是臭汗,不必在乎形象的样子。
完美。
路源把黑色棉外套穿在身上,抓起车钥匙下了楼。
路行军看到他这幅样子,拦住了他,“你这是要去篮球场还是图书馆啊”
路源扯了扯自己有点肥的裤子,磕磕绊绊的说,“当然是图书馆啊”
“你少蒙我了,当我傻啊”
路源只好被迫无奈的回到房间,换上他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以及他崭新的运动鞋。
刚坐上车,路源便给黎琮打了电话,那边好一会才接起来,“喂”
“咳是我。”
“我知道。”
“你在哪,我去找你。”
“在家。”
“那你把地址给我,我去接你吃晚饭。”不过对象是男是女,套路都是永恒不变的,路源已经想好了要带他去吃什么,那地方非常幽静,也没什么人。
可黎琮却说,“来我家吃吧,我正在做饭。”
啊啊啊啊啊
路源在心里喊了一阵,只觉得黎琮比程雨馨优秀太多了,“好啊。”
“嗯,地址已经给你了。”
随着短信声叮的响起,路源已经没办法在控制他脸上酒窝的深度和那长长软软的尾音,“等我”
兰博基尼一路飞驰,提前十分钟抵达。
黎琮居住的地方环境很差,挨着吵闹的市集和铁路,大多数异国人初到r市的时候都会选择在这里短暂居住,一旦稳定下来便会迫不及待的搬离,而黎琮职业地位如此之高,到r市也有些年头了,却还是住在这种地方。
就是因为他那个白眼狼病人。
哼。
路源把车停在路边,看着一片漆黑的小区,给黎琮打了电话,“我到了,你家住那栋楼啊”
“我看到你了,站在原地别动,我下去接你。”
“好的呀”
路源听到他笑了一声,特别的嗯让人舒服。
耳朵怀孕那种。
黎琮很快就到了他跟前,“没吃饭呢”
“嗯。”
“走吧。”
路源默默的跟着他回了家,一进门,黎琮就去了厨房,他的汤还在煮着。
路源低头看了看一尘不染的木地板,自觉的脱掉了鞋。
也许做医生的多少都有洁癖,黎琮的家非常干净,沙套都是雪白的,雪白到路源穿着新衣服都没好意思往上面坐,直接坐到了餐桌上。
才不是因为上面的菜。
厨房里的黎琮看了他一眼,“你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