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上郡。
治所肤施县。(今陕西榆林市鱼河镇)
府衙内,上郡郡守陆方看着咸阳来的公文,心里陷入了极度的犹豫。
好消息,咸阳真的将科学院商品的部分买卖权放开了。
坏消息,这跟他们当初预想的结果有些偏差……
文信侯将自己那遍布全秦国和天下大部分大城的商行进行了拆分,秦国境内,各郡分商行独立为当郡的子商行,享有一定自主售卖权,对咸阳总商行负责。
除非子商行经营不善、或是违背了咸阳规定的一些律法和商行规则、以及没达到当年目标,否则当地的商业经营总商行不做干预。
子商行收入,除扣除运营的成本外,当年利润一成自留为商行员工的奖励、三成归于郡府衙、六成归中央。
而对这些子商行的行动,各郡府衙必须给予配合。
整个文信侯的商行以一种新的形式,成为了秦国朝廷中特殊的一员。
同时,以这些商行为中心,放开了许多科学院产品的售卖,允许各地商行参与。
陆方能想到,以大王的性格,这些各地子商行要遵守的规则、年度任务什么的估计难度不比他们小,而且也是中央对全国规划的一环。
但这和我们这些郡守官员的最初目标……好像没啥关系啊……
因为与这行政命令一同而来的,还有一份廷会制定的《大秦官员限制条例》,看着其中的许多限制条例上那些可能对自己家族造成极大打击、甚至可能是诛九族的处罚……陆方陷入了极大的犹豫。
民间商行?
可以,但官员的直系血亲不行。
比如父母、儿子、兄弟。
必须要三代之外的。
范围限制上,官员家族中有亲戚关系的人若从商,不能在亲戚当官的当郡,否则商行注册不了。
这一点其实可以规避,找个信得过的远亲就行,去外郡注册再来本地做生意嘛。
大不了就找个在外郡相识的好友让他帮衬一下,反正贵族圈子就这么大,大家都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但职权限制又来了,这些民间商行和商人,归属商务局管,而商务局直属咸阳商务部,除非当地商务局有犯法行为,否则郡守府衙要动商务局很难。
同时,商务局又和吕不韦在各地的子商行互相牵制,有时候还要配合子商行的运行。
具体怎么配合,陆方在郡守府文件里看不到。
但他估计,那些吕氏商行的负责人是知道的。
而且那些商品,各郡商行都需要从吕氏商行拿货,由他们去和科学院对接。
可如此一来,我等官员在这事上捞利益的难度,岂不是又增加了许多?
一旦吕氏商行的人不给面子,岂不是更加难了?
合着我们还是牛马,一点利益都捞不着?
“郡守!”
门外,一个小官快速跑了进来。
“咸阳派来的商务局局长到了,听说是从六国来的!好像跟国师府有点关系。”
六国来客?
陆方心里想着去跟那局长套套关系的心思也没了。
他在六国有认识的人,可没一个是跟国师府有关系的……
大王此举,很明显就是要打压这些贵族借公谋私的心。
“这是大王还是国师的主意?”
陆方陷入了思索。
若他真的是个公心为上的人,那他自然不会纠结。
可问题是,他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