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退烧了,别一直躺着了,赶紧起来吃点野菜木薯粥吧。”
野菜粥??
“妹纸,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啊,给我这个榜一大哥就整木薯粥?这种东西我在三十年多前就不碰……了。”
他说完最后一个“了”字时,常征自己都有点懵。
眼前的并不是什么漂亮女主播,而是一个看起来特别清秀的小姑娘。她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水灵,头上梳着两个小辫子,身上穿着打了补丁的碎花衣裳。
这是在做梦吗,还是重新活过来了?
竟然看到了自家妹妹小时候的模样?
“哥,你干嘛这么瞅我。”
“对了,哥,我在你摔倒的那片地方发现了个岩洞,我从里面捡到了一颗好看的珠子。”
“你明天把这颗珠子送给嫂子吧,她肯定会高兴。”说着,小女孩宝贝似的把一颗浅绿色的珠子递给常征。
常征愣了一下,伸手去接那珠子。
“嘶……”刺痛让常征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哥,你怎么用那只还带着伤的手接?上面伤口还没长好呢,多疼啊。”小姑娘心疼地凑过来,对着常征的手轻轻吹了几口凉气。
钻心的痛感让常征彻底明白这不是梦。
眼前的孩子,确确实实是自己妹妹——常莉。
不是梦的话,那就只能是重生了?
想到这个词,常征心里不免有点激动。
各种复杂的感受也随之涌了上来。
上一辈子,他留下的遗憾可真是不少。
他不想让常莉看出异样,于是就把她支开。
“小莉,你先出去,哥要穿条裤子,听话啊。”说完,常征用另一只没受伤的手轻抚了一下妹妹的脑袋,把她哄了出去。
等小妹出去后,常征深呼吸了一口。
真没想到,他这个在外面混惯了的主儿,也能遇上重生这么神奇的事。
正想着,常征忽然感觉手心有股温热。
低头一看,才发现小妹塞给他的那颗珠子已经变成了血红色,还有往下化开的迹象。
“这是什么……东西。”
他看到那珠子红光一闪,就变成了液体,钻进了他的手掌里,瞬间就和血肉融合到了一起。
接着,他那原本遍布伤口的手,愈合得特别快,没多久就恢复到了完好如初的状态。
“怎么回事?”
“难不成像那些小说里写的,老子也拿到金手指了?”
常征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双手,又摸了摸,没有丝毫的破口或痛感,反倒摸起来光滑柔软,跟婴儿肌肤似的。
“系统?”
“老爷爷?”
常征在脑海里呼喊了好半天,也没听到任何回应。
这时,胃里一阵灼热让他顾不上继续琢磨金手指了。
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对付饥饿。
肚子咕咕直叫,若是再不管,它恐怕要翻天了。
常征向来一饿就脑子不转,干什么都提不起兴致。
他从昏暗的小屋走出来,发现外头有点微弱的光亮。
堂屋中间的八仙桌上点着一盏松油灯,空气里还飘着淡淡的松脂味。
“小莉,怎么就你一个人在家?娘和大姐呢?”
没看到母亲和大姐,常征心里有些不踏实。
毕竟重来一回,如果连她们都不在,心里难免空落。
常莉听到问话,脸上露出笑容:“娘和姐去隔壁村给哥换亲啦,得晚一点才会回来。”
“哥,你啥时候把嫂子接回来嘛?嫂子特别好看,也很能干。只要你娶她,说不定你的怪病就能好,咱们家的日子也会慢慢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