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追的却不是毛贼,而是来道谢的百姓,白马商会(教)不收供奉。可从知道大祭司和圣子就是他们教的后,就总有老百姓来供奉东西。一刀腊肉、两个鸡蛋、三个白馍,甚至一壶还裹着泥巴的老酒,这却是百姓最珍贵的。
教内众人就和百姓们,干起了“仗”。
其实这事儿有专人负责,不需要他一个分会的会长亲自来看着,可吴大老爷就是喜欢。
吴大老爷自己都觉得这八年(从夭族出现开始)的日子过得很神奇了,他本以为自己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了,谁知道老了老了,却圆了年少时四出游商的江湖梦,还以半点武功都不会的身份,成了坐镇一方的知名人物。
吴家做商人的时候还有几分遮掩,后来吴大老爷当了分会长,“我是夭族奸细”这几个大字,就是直接顶在脑袋上了。
他们家却一天比一天过得滋润,他的大儿子,甚至以商人之子的身份,娶了凌侯的小女儿,虽是庶女,但商户人家自然是娶回来当仙女一样好好养着。
五年前,吴大老爷成了闯荡关外的商人,带回了中原长期难以得到的种马狼部少量出售的马匹,公的都是骟过的,母马则几乎不卖。
吴大老爷那时候问大祭司,不怕朝廷养马,挥军南下吗?
敖昱直接懒得搭理他,挥挥手就让他滚蛋了。
苹果醋看着吴大老爷,心有戚戚,无奈没办法握手。
吴大老爷见大祭司这个态度,回来一咬牙,就直接把马交给凌侯了,然后……到现在也没听说中原建起什么大规模马场。吴大老爷很想知道那些马都去了何处,可他一如既往地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更何况,总归这结局是没能成规模养起来的,就算知道了它们的去向也不过是让自己闹心罢了。
至于建立起白马商会,吴大老爷本来以为会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谁知却容易得很。
基础还是白马国建起来的,那时候白马国的“教徒VIp会员模式”初步建立,不止西域过来的商人觉得这个挺好用,就是中原出去的商人也觉得挺好用。
毕竟对于信仰这件事,中原商人比西域商人更灵活。他们讲究的是逢庙必拜,不要神仙多灵,只求神仙别多事。
当商人们回到中原,白马教本该失去了作用,可是,人本身就是一种很喜欢攀交情,拉同类的存在。可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商人往往也是最会变通的团体,“同为白马教徒”不知不觉,成了很多北方商人进行更好合作的原因之一。
这个前提也是白马教对于各级教徒,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财产的、诚信的等等(苹果醋:要用积分换的)。越高级的教徒,至少在表面上越值得信任。
教内会员的合作,本身也是能够提升教徒等级的,但不是在白马国,没有教团无法审核,也就无法提升。其实,商人们早已对分会的建立产生需求了。
吴大老爷得到敖昱的任命,刚从白马城回来,就已经被抬着,架设好了分会。
而分“圣子豆”的行为,不止郡守,敖昱派过去称臣的使团,在递交的国书中,也有谈及此事。
这份国书,极尽马屁之能事,更让晋国君臣无语的是,使团是一路把国书念过来的他们一到驿站,就必然会有两位成员站在驿馆外头,一个敲锣,一个念诵国书“虽生于蛮夷荒芜之地却感沐圣恩”“举国上下敬大皇帝为父”“每逢佳节,思及不得为陛下之子,涕泪齐流”。
他们使团没到,百姓已经知道关外有这么一个特别想给他们陛下当儿子的白马国国主了。为了给陛下当儿子,他们把国家里能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拿出来了,就连国库里的豆子都掏空了。
老白马国国主白:“啊?”
待到了京城,这使团也和别家的不同,人家直接在南门大街租了个摊子,支起摊子表演歌舞,赠送羊汤,以抒自己能来到天。朝上国朝圣的感激之情。
煮羊汤的羊是早晨刚宰的,老大的锅,除了羊皮,羊身上从里到位都放进去了,羊骨头都砸碎了,百姓运气好还能得到一两块羊肉。给他们盛汤的时候,大汉们都笑呵呵的,虽然他们面目长得彪壮凶恶,但笑起来倒是挺憨厚的。
每日熬剩下的锅底,他们也会送给城里的慈幼院,分给孩子老人,看他们吃下去,这才离开。
也有地痞起意要找他们的麻烦,但人家是外邦的,一则有朝廷官员陪伴,二则京城人家也觉得丢不起这个人。没等地痞支棱起来,京城的乞丐爷爷都嫌弃他们丢脸,站起来打人了。
打狗棒下打死狗,可是没人说理去。地痞们捂着脑袋,能跑多远跑多远了。
白马国人用不甚流利的官话叫嚷:“羊汤!你、你的羊汤和碗!”
京城百姓:“你们怎么这么憨呢?”
知晓这几个凶恶大汉几年前是中原悍匪的陪同官员:“……”
连续五日,朝廷未曾召见白马国使臣。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哪个小国的使臣会一来就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