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得过男人的妇人还是少数,更多的小子想到的是自家的姊妹。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是嫁出去的姊妹,被家暴后还不能受到国法律令的制裁
不能再想,想下去,他们的拳头都硬了。
还是咱们新南越国好,生命权,就是公民最高的权利!
除了战争和正当防卫,在任何情况下,不管是谁,致人死亡的,都要接受律法的制裁。
更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律令。
强调的是: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学霸沉默了几分钟,又继续放冷枪:
“除了十恶之罪,大唐的律法还有许多。
就比如,根据婚法规定:家庭财产由家长统一支配,子孙不得私有财产。如若子孙私自动用家庭财物,处以笞十至杖一百的刑罚。”
做孝子贤孙不难,但,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新南越国所有成年人,都是有公分账户的。
他们上班领工资后,一般都会孝敬爹娘一半,再留一半做今后自己小家的购房资金或平时交友零用等。
花自己辛辛苦苦上班挣来的钱,还要衙门被打屁股?
爹能忍,孙不能忍也!
此外,让年轻小伙子们遗憾的事还有一桩。
有不少小伙子还巴巴的盼着,就想在旅游的时候,顺便给爹娘带一个媳妇儿回家去。
大唐的女郎肤白貌美,他们中意得很。
但是吧,唐律有规定。
外国官员来大唐出使,不能私自与官员或百姓之家的女郎结亲。
不是官员也不是偷越国境的不法人员,娶汉女为妻也是有条限制的。
那就是,不准带回国内!
如果带回国内,无论是女子还是外国人都要治罪,需流放两千里
巨坑里的长公主(二百四十)
新南越国与大唐王朝的第二次远洋海贸。
就在仙居城小子们,没娶到大唐美娇娘的遗憾中结束了。
国家代表队倒是满载而来,又满载而归。
走的时候。
他们还带走了,去年留在广州城寄样的那五十匹胡马。
花了银钱买来的投喂服务,是真心不错。
马儿们都被养得油光水滑的。
它们既然能适应广州城的湿热天气,带回去应该也不会水土不服。
广州城的商家们,对南海小国来的财神爷们恋恋不舍。
财神爷们的消费能力,是真强啊!
尤其是外城那些饭馆老板们,深有体会。
反正他们的拿手菜,就没有这些人不爱吃的。
要不是他们离广州城实在太远,饭馆里的厨子都差点被这些人给挖走了。
看着西澳码头远去的宝船,阿拉伯商人眼珠子都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