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幸运的。
可也是不幸的。
恩爱两不疑的我们,依旧没能逃过七年之痒的魔咒。
陆晨曦小学二年级时,我辛苦将陆哲明双亲哄睡着后,不辞辛苦的骑小电驴去小学门口接儿子放学。
我在那里看见了陆哲明和沈安安接儿子放学。
他们三人手牵着手,一路有说有笑,像极了一家三口。
老师的话,更让我如坠冰窟,四肢发凉。
“陆爸爸,沈妈妈再见~”
那是我第一次见沈妈妈。
和我这个穿着宽松休闲服的家庭妇女比起来。
她妆容精致,满脸胶原蛋白。
和我比,她更像是陆哲明的老婆,也更像是陆晨曦的妈妈。
无数翻滚的情绪将理智淹没。
那天我和陆哲明开启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一次争吵。
那次我和陆哲明的争吵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我多年积攒的疲惫隐忍彻底被放了出来。
从那之后,我和陆哲明再也无法平静的交流一次。
如今,十年过去,我和陆哲明还是走到了婚姻的尽头。
我忍不住苦笑一声。
或许那个时候,我就该放手,离婚的。
思绪拉回,我将财产分割书递给律师。
“我只要这栋房子和五万块钱,其他的,都留给男方。”
房子是我当年辛辛苦苦写稿子赚来的,也是我对一个家的念想。
五万块。。。。。。是培训费手续费和出国的费用。
律师看了眼财产分割书上的内容后神情古怪。
我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一个任劳任怨十八年的家庭主妇最后只要这么点,不是傻子是什么?
可内心空洞麻木的我早就无所谓别人的想法了。
半个小时后,我带着合同和离婚协议回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