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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页(第1页)

“别动,我昨晚刚描的,还没干。”

我循声扭头一看,台阶上站着一个神情淡定的老爷爷。一身灰色的素衣,笔直的背,花白的头发,花白的长胡子,一双沧桑的金眸。

“既然你暂时死不了,我就先把你的墓穴盖上。”他没看我,走到我的那块碑后,扭动墓室机关。

我颤巍巍地站起身,一步一晃,走到他身边。石板还未完全合上,下面的墓坑又窄又小,用白玉铺就。

“好小的墓坑。”

老爷爷头也不抬地答:“你人这么瘦,死了又不伸胳膊不伸腿,要大墓坑干什么?”

“我怎么会在这?”我的头阵阵胀痛,像要裂开一般。我只记得者童让我躲在蕨丛中,他说他一会儿就来接我。

“你在天火池里泡了太久,小命难保。倾念小子耗尽所有功力将你救回来,他自己挺尸了。不过你也差点没活过来,我就给你收拾了一下,准备等你断气儿将你埋了。”

我抓下沾在头发上的白花,还是一头雾水:“你在说什么?什么爹爹救了我?他不是过世很久了吗?我怎么会到墓地来,你是谁?”

老爷爷盖好墓穴,直起身,越过我朝大道走去:“我是这的守墓人墓奴,原本也姓聂。名字不记得了,按族谱排,我是你三太爷爷。”

“三太爷爷?”我扶着自己的碑,双脚发软,头晕目眩,“我难受。”

“你睡了两天,饿的,跟我来吧。”

我望望爹娘的碑,脑海里空空如也。也许发生过什么,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别看了,忘了好,忘了干净。”三太爷爷一边走一边喊道。

我赶紧踉踉跄跄地追了上去。

三太爷爷住的地方很远,穿过坟茔群,再拐过一座山……

大约一个时辰后,一座富丽堂皇的庄园跳入了我的眼帘。

我松了一口气:“终于到了。”

可三太爷爷目不斜视地从庄园门口走了过去:“这是前阵子一个不肖子孙修的,别管它,过几十年,它自然就没了。什么东西都会没的,这固若金汤的聂家坟地也是一样。”

待走到三太爷爷住的地方,我已几近虚脱。

三太爷爷给我盛了碗核桃粥,又整了几碟精致的小菜,我吃得浑身冒虚汗。

吃完饭,爷爷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吩咐道:“你住西厢房,后天早点起床,打扫院子。”

“我从不扫地,爹爹说的,粗活是下人们干的。”我解释道。

爷爷懒洋洋地扬扬眉毛,挽起袖子,开始擦桌子:“在被逐出家族,成为墓奴之前,我也从不做事。在这呆了几十年,不得不学会做事。丫头,现在墓地阵型大变,你弟弟若是没用打不开墓地,你也会在这呆几十年。我一把年纪,说走就走,谁照顾你?你爹爹说的话没错,可我是你爹爹的爹爹的爹爹的弟弟,我说的话更没错。”

好像是这个道理,但我还是不舒坦:“那这墓地里还有没有其他人,我们让他做啊。”

“聂家坟地里只有我和另一个墓奴”

“另一个墓奴,他出去了吗?”

爷爷抬起头,看着我,轻声一笑:“就是你,丫头。”

我们住的地方很幽静,是一幢小巧精致的两层木楼,周围翠竹环绕。不远处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溪的源头是一道悬崖裂缝。小溪旁安了许多水车,可以浇灌菜园。还有几条蓄水沟渠,沟渠里草鱼成群。小溪沿岸,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果树。离小溪不远的山坡上,有一大片坚果林,每回去摘核桃栗子,总能见到几只松鼠上窜下跳。翻过山坡,还有几间没人住的木楼,房内所有东西一应俱全。

爷爷说,聂家坟地的另一作用是在紧急时刻做聂家人的避难处,所以,这个世外村落可以养活数百人。

渐渐的,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生活。每天按时起床,跟着爷爷一起打扫庭院和墓地。他身体不自在的时候,我便照顾他,代他做点家务。

种菜是我们俩都感兴趣的事。爷爷内功深厚,负责翻地,脚一跺便将周围的土震得松松软软的。我在土里洒上种子,浇上水,不几天便能在草丛里发现一颗颗水灵灵的小青菜。

爷爷常说:“别人家的菜地菜比草多,咱们爷俩儿的菜地草比菜多,不过咱们的菜比别家的菜好吃。”

我同意爷爷的说法,自己种的菜有一种特别的香味。

爷爷兴致来的时还会带我去抓螃蟹,小溪里到处都是大钳子上长满了绿毛老螃蟹。随便掀开一块大石,便能看到几只横着腿到处乱爬。我不敢抓那么难看的东西,爷爷挽着裤腿,一会儿就能抓一大篓。

“你的性格和你太爷爷一样,净讲究。我就不同了,不喜欢那些门道。本来我年轻时候还想离开厉风堂到西方定居的,我那边有很多蒙落族朋友,想必现在都已作古了。”

蒙落族?听到这个词,有道模糊的身影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胸口一阵闷疼,是谁呢?

缺东西我就去那个废弃的庄园取,那里吃的穿的用的,什么都有,甚至还有一个布置好的成亲礼堂。

一说起那个庄园,爷爷便得意洋洋地看着我,笑眯眯地说道:“幸亏聂家家大业大,不然早被那个不肖子孙败光了。哼,不肖子孙还想进你三太爷爷这捣乱呢,可你三太爷爷我布阵之术高明,那个没出息的愣是没发现我这地儿。”

三太爷爷这人很奇怪,有时兴高采烈,整天哼着几首古怪的小曲,教我玩很多新鲜玩意,像个老顽童。有时又黯然神伤,不怎么说话。只知道闷头酿酒,抚抚琴,看看书,或者自己和自己下棋。郁闷了还会喝酒,喝醉了便四仰八叉躺在院子中间看着天发呆,任我怎么拖都不动。

虽然他已快满百岁,但他一点都不显老,光滑的眉宇间还能依稀看出当年俊美的影子。

有一次他喝酒喝高兴了,对我说了很多以前的事。他年轻时脾气火爆,不喜玄术,化名到江湖中仗剑闯荡了一番。因为他喜欢穿红衣,江湖人便给他起了个名号,“火凤”。后来,他杀了自己的妹妹,也就是我四太姑奶奶,被太太爷爷赶到这里,为家族守陵。

我很惊讶,火凤是一个江湖传说中的人物,家里一半的婢女都藏着他蒙面的画像。想不到火凤竟是聂家的人,更想不到,当年那个正邪难辨,逍遥自在,无酒不欢,以倾城剑舞闻名天下的火凤谪仙,会在一座墓园中度过那么多静寂的岁月。

因为对火凤很好奇,我专程去看过四太姑奶奶的坟。她埋在一个双人墓里,碑上刻着一行字,“夫聂语环,妻聂语丝合葬墓”。“妻聂语丝”上描着红漆,“夫聂语环”上干干净净,聂语环还活着。

“爷爷,你是不是叫聂语环?”从墓地回来,我问他。

他正拿着一壶酒,就着一盘新炸的鱼干自斟自饮。闻言,他回头醉意浓浓地看着我,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呃,都是往事了,小时候的往事了,一转眼都这么多年了。丫头,过来,爷爷陪你喝一杯,咱们犯过同样的错,也算难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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