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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小说>渣反同人车文|lofter(乐乎) > 第14章(第1页)

第14章(第1页)

所以你们就听而认知,你完全不会去想,之前的那个人到底去了哪里?是否被人所害?

——可能有的人警惕性比较强,还会想想他对自己有没有危害。

但是查明对自己完全无害后,就完全不在乎这件事情了,就好像他一直是这样子的,甚至说,对他自己而言,这反而是好事。

是吧,毕竟之前的沈清秋面上装的清风朗月,心里面却小肚鸡肠的,让你们得多思多言。

但眼前这个就完全不一样了,他的脑子简单的一眼就能看透。而且为人处事又那么的风趣,大家相处的都很快乐嘛。

所以说你们就默认了,让这个人夺舍于我。

是吧?

岳清源!你知道在我的世界里的结局吗?我被这个孽畜囚禁后,你悄悄的过来看我,被我狠狠的骂走了。可是后面洛冰河用我的一双腿,诱你前来。于是你死于万箭穿心!

柳清歌!你在灵溪洞里走火入魔。我好心上去帮你,结果打不过你,当你向我冲来的时候,我忍不住用修雅剑抵挡,你却突然灵气堵塞,被我一剑穿心而死。

你们两个。都死的极惨。

还都是被我所连累的。

说实话,看到你俩现在活生生的活着,我是很,很心动的。

虽然我小肚鸡肠。虽然我经常暗地里躲着你俩,有些口舌之争。但我却并不真的希望你们死。

真的。你们还活着,挺好的。

你们知道我从哪里来吗?

是呀,被人夺舍了身体。

我现在既不是人修,也不是魔修。而是鬼修啊。哈哈!

我是从阴曹地府里爬上来。专门来找洛冰河那个畜生,讨债的!

怪不得我见到他第一时间就想弄死他。原来他真的会在未来的某一天,让我求死不能啊。

你们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吗?其实也没什么。无非就是对待战败者的一些刑罚,外加砍去四肢,然后用天魔之血折磨罢了。

成王败寇而已。只不过没有一剑杀了那么干脆,想要敌人受尽折磨而已。

——

我专门从阴曹地府里逃出来,却没想了,遇见了这个夺舍者。

看样子,他过得很好。大家相处的也不赖。果然,换个人,大家都很开心嘛!

他用着我的身体,和我最恨的人谈情说爱、极度纠缠。看看他身上的吻痕啊,我都为我的身体感到羞耻!

而你们。

尤其是你,岳清源!

我以为你会发现不同的。我以为你多多少少会探究一下的。我以为你在发现不同之后,会招个魂或者远离这个人的。

没想到,是我自作多情了。

我都开始怀疑。曾经你当乞丐的时候,你所关心的从来都不是我,而是你的“弟弟妹妹”;你当掌门的时候,关心的也不是我,而是掌握你童年、和你拥有过往记忆的“师兄弟”。

所以这就很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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