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信的人回来的要比预料之中快得多,他累得不行,却还是第一时间就将信递了过去。
他抿了抿唇,最终还是将要说的话咽了回去,抱了抱拳便退下了。
江寻鹤看着信封上沈瑞的私印,指尖有些不易觉察的颤抖,可最终还是按捺住心思,将信拆开。
就像是他寄出去的那封一样,信上也只是短短的几句话,让他好似一眼便可看到尽头般。
“江寻鹤,这世上从来没有神明俯身去够人间的,我便在中都,等着你一骑红尘送到我面前来。”
直到看到了最后一个字,始终哽在他喉间的那股子气才被吐出来,他看着那几行字,面上有些怔愣,可随后又觉着这样再好不过。
他或许也不需要沈瑞亲自走入这淤泥之间来拥抱他,他自然会收拾干净,走到沈瑞面前的。
“江寻鹤。”
脊背上忽然被拍了下,江寻鹤猛然转过头,便看见沈瑞满面的风尘倦怠,但仍旧是弯着眼睛笑,他的目光在那信纸上扫过,最后盯着江寻鹤的神情瞧,笑道:“这么委屈啊,那你还敢写那种东西来气我?”
他看着江寻鹤的眼睛,笑容收拢了几分,无奈地叹了口气,忽而抬手抱住了江寻鹤。
“江寻鹤,神明不会俯身够人间,但我会来爱你的。”
【正文完】
不过方做了春祈祝祷,便觉着处处都好似能冒出新芽一般,就连御街上酒楼的匾额都擦得好似新木般。
一个冬日而已,中都城内的百姓便已经全然忘了逆贼一党将半条街都染得血红的场景了。
几场春雨将街上的石砖都要泡得发酥,两侧的小摊子上又多出许多应时的玩意儿。
沈瑞从马车上下来时,周遭的百姓都暗戳戳地盯着他瞧,见他看过来便乐呵呵地打招呼。
他们这一冬,都或多或少地受过沈瑞的恩惠——往年冬日里粮食棉花是什么样的价格,今年又是如何,没有人比他们心中更清楚。
更别说年前楚家的商铺里还分了些年货出来,虽说不多,但能让家里孩子甜甜嘴,总归是高兴的。
是以沈瑞活了二十几年,难得名声好听了些,也难得不是人见烦。
不过这些百姓们打过招呼后也不说去做自己的事情,还是一个阵儿地往他身后瞅,直到瞧见了那高大的人影才算是心满意足地收回目光。
他们可是早就听另一条街的商贩说了,沈靖云这些时日身边跟着个可高大的女子,虽说戴着斗笠叫人瞧不见面容,可那身上的罗裙处处精细华美,一瞧便知是极为得宠的。
就是那身形瞧着比沈靖云还要更高点,往往是一露头,就吸引一众的目光。
这些时日中都城内议论纷纷,谁能想到那沈靖云长者一副风流样,可实质上竟然是好这口的。
啧啧啧,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沈瑞感受到了众人的注视,弯起的唇角向下压了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抬脚往前走。
“走吧,府中那些衣裙穿过了瞧着便没意趣了,今日给你买些新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