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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小说>主角盛玥 > 第1章(第1页)

第1章(第1页)

“好,三天以后,等你的身体彻底死亡,我送你回家。”

机械音在脑海中一板一眼地响起,我压住心头的酸楚,闭上眼:“我等你。”

过去,我以为和盛挽挽在一起,哪怕是在民国,也能与她一生一世一双人,不会再有呼唤系统的一天,却不成想只不过是区区六年,一切就已不复当初。

此时,盛挽挽也已从报社回家。

她身材纤细,一身浅绿色旗袍,生的娇艳动人,却是清冷美人,视线凝在我身上后,才露出笑容来。

她抛下披风向我走来,笑着伸手抱住我。

“沉哲,今天怎么没煲竹荪汤给我喝?”

我靠在她肩头,听着她嗓音里不易觉察的委屈,“忘了。”

她在报社工作繁忙,又时常熬夜,我担忧她的身体,总会煲好汤让人送去报社,这些年都没断过,今天却忘了。

不仅仅是煲汤,还有很多事,我好像都记不清了。

当初系统就告诉我,攻略成功后,不该为所谓的深情女二留下,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我不相信,它与我打赌,如果盛挽挽变心,关于她那些曾经深爱我的记忆就会消失,身体也会越来越破败。

明明已经有了不少端倪,可直到今天,我才蓦地发觉,原来她的心已经变了这么多。

盛挽挽低头望我,娇媚的脸,漆黑瞳底却充斥柔情。

“你是忘了,还是恼我?我知道,前两日我去照顾大龙,忽略了你也病着,定然惹你不高兴,连竹荪汤也没得喝了。”

我摇头:“是真的忘了,系统抹掉了我的……”

“好了,沉哲。”盛挽挽轻轻揉了揉我的头发,叹息一声,“你我成婚六年,这套故事你也编了六年,还没编够么?就算你不这么说,我也会对你好的。”

我怔住,有些茫然地看着她。

原来,她一直都当我在编故事,从没相信我真的会失去记忆,也不信我会走。

如果是过去,我会想办法好好同她说清m楚,但如今临别在即,她信与不信,已然不重要了。

盛挽挽取出一枚翡翠手表,放在我手中:“沉哲,别闹脾气了,是我不好。”

“这手表是宝兴斋的,大师亲自打磨,绿色最衬你了,明天是你生日,我带你和玥儿去逛逛洋行,多买些你喜欢的东西,好不好?”

她半蹲在我身前,将手表替我戴在手腕上,眼睛直直的望向我。

语气放低,透出不为外人道的柔和卑微。

我看了眼那手表,晶莹翠绿,光是上面镶钻的宝石,都可以看得出价值连城。

“是给我的,还是别的人也有?”

盛挽挽哑然,起身拥我入怀,“赔罪礼,你说呢?当然只你有。”

她说谎了。

我那天见了,叶大龙手上戴着的和这个不差分毫。

我垂下眼,压住胸口不住翻腾的苦涩,曾经撕扯心脏的痛楚已经淡了,身体的疼痛却越来越分明。

盛挽挽握住我的手,替我整理发鬓,她的动作依旧满是柔情温存,和过去没有任何区别,甚至珍重更甚。

可我却忽然间有些不认识她了。

六年前,盛挽挽为了嫁给我,毅然与军阀父亲决裂,在报社日以夜继才有了如今的地位势力,她请来宾朋满座,当着全城与我大婚,发誓要一生一世一双人。

在外人人说起盛挽挽,都只道是最冷漠的才女,言语犀利,直击人心,可她却从未伤过我分毫,始终敬我爱我,不论在哪都紧握着我的手,眼里是足以融化我的炽烈深情。

如今,她仿佛仍是很爱我,只是这爱变得摸不透,望不穿。

盛挽挽见我不言语,执起我的手,低头望我:“怎么,不中意洋行?那换地方,你挑。”

我摇头,垂眸掩去苦涩,笑了下。

“不必了,就去洋行吧。”

三日后我就要离开,这次出行,就算作是最后的道别吧。

毕竟,这是我奋不顾身爱了六年的人。

小说《第一才女爱了六年的丈夫,近来好像患了失心疯》第1章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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