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亦会消逝。”亚度尼斯说,“那才是‘死亡’。”
的形容多么完美。没有任何冲突,仅仅是真理其本身而已。的世界多么广阔,抚平了他的所有伤痛,也平息了他的所有愤怒。他身上所生的一切都曾经生、正在生、即将生,他只是宇宙中一颗星球上某条河流中的某一滴水珠,因为某一个巧合跃出水面。
这就是你眼中的世界吗?
“不。”亚度尼斯的声音依然轻柔,“比这更混乱,更广阔,更复杂,更……”
的歌声停下了。戛然而止。甚至让他感到有点不适。仿佛习惯了巨响的人突然来到寂静处,相比起外界变安静这种可能,这个人会更疑心是否自己聋了。
“……痛苦。”
这个怪物用人类的语气说。
他听起来不是很确定。然而他又如此美丽,他的声音,他所出的人类的声音,明亮得像是雾霭中的一束辉煌金光,如此稀薄,由此愈明亮,如此明亮,由此愈稀薄。他的不确定因此显得天真起来了,却并非孩童的天真,而是……
……被脱光了衣服后,还会咬着指头说“哥哥你在干什么”、“感觉好奇怪,痛痛”的天真。
直白地形容,天真得像个生理弱智。
“唔。”亚度尼斯含糊地说。
听起来不打算争辩,也不否认他的想象。那么事实和他的猜测大概相差无几,从生理如果这个词能用来形容亚度尼斯的话上说,没有这种功能。
没有痛苦这种功能。
没有所有和情绪有关的功能。
他指责的话竟然是真的。真的没有那种东西。
康斯坦丁在幻觉中眨了一下眼睛,想要看清亚度尼斯的表情。他用力转动眼球,血雾淡去,他的视线慢慢清晰。
“康斯坦丁。”亚度尼斯说。
的声音里带着疑惑,究竟是伪装还是真实呢?康斯坦丁涣散地想着,他觉得这个怪物假装自己是人类太久了,不是以人类的时间观念为尺度的太久了,而是以自己为尺度的“太久了”。
此刻他正在生死的交错之间。不过这不是值得多考虑的事,总之他已经经历过太多遍了,死而复生是神迹,而神迹又往往是重复出现的。以人类的标准说,他会死去无数次,又复活更多次,那都不是真正的“消逝”。
“喂,弱智。”康斯坦丁说,“我怎么还是看不见你?”
他感到一抹淡淡的烟气覆住他的双眼。
他看到了
那抹烟气重新遮住了他的眼球。
“不必说。不必想。忘记吧。”亚度尼斯说,“你明知道这对你没有好处。”
康斯坦丁并不答话。他做过的没有好处的事情多了去了,为此也算是吃尽苦头,然而下次碰到了,他还敢再做。他只是沉默地体会着。
这个怪物假装自己是人类实在是太久了。
“我们还没有散完步。”他说着,举起自己始终被亚度尼斯握住的那只手。
亚度尼斯点了点头,又重新带着他往前。
这里依然是哥谭,却变了个模样。康斯坦丁用烟雾般的感官俯瞰这座城市,看到了精密且工整的几何结构。地上的建筑和地下的管道构成了花田般绚烂的纹理,色泽艳丽,如同被搅散的彩虹。
这是一座堕落的城市。
人类的情绪在拼尽全力地燃烧,于是满城都是星星点点的微光,像花田中飞舞的萤火虫。康斯坦丁意识到他们都是快乐的。当然,他们痛苦、绝望,可他们都无比快乐,满城都是纵情的欢笑。
他忽然意识到,哥谭绝对是一座景色优美、气氛温柔的城市。
“我……”康斯坦丁若有所思地说,“我疯了?”
亚度尼斯中肯地说:“应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