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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同人于宗下(第2页)

这意味着惊堂木不再仅局限于是法庭中的一个声的工具,它还象征着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秩序。

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惊堂木的使用逐渐演变,但直至民国初年,中国法院的法官依然还在使用着。

这块木头后来还随着华族文明的延伸,而被传到了西方世界,成为了现代的法槌的雏形。

换句话说,西方文明中,法官所使用的法槌,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惊堂木的现代版而已。

它继承了惊堂木的某些象征意义,同时也融入了现代法治的理念。

但等到西方真正开始使用法槌的具体时间时,则是比华夏文明整整晚了八千二百多年,即公元1789年的事了。

根据外网的信息,是美国副总统约翰·亚当斯(Johnadams)在1789年春季于纽约举行的第一届美国参议院会议上,次使用了法槌来宣布会议开始。从那时起,使用法槌来表示会议开始或结束、维持秩序才在西方世界成为传统。

从那开始,法槌逐渐代替惊堂木在法庭上被广泛使用,并最终流行开来。尤其在法庭审判的开始、继续、休庭、闭庭等重要时刻中均以落槌音作为提示。

现在,法槌早已变成了法庭审判中不可或缺的道具之一,象征着审判的权威性和程序性。

成语里的“一槌定音”,实始于斯。

如果说迹天涯的“拐杖”代表的是最早的皇权,那么巴务相的“脑门”代表的就是最早的司法权。

笔者着了如此多的笔墨,只是为了很责任地说出这样一句话:“无论皇权还是司法权的出现,我们华夏文明都是世界上所有文明的祖先!”

我话说完了。谁赞成?谁反对?

那些爱靠“拍脑壳”想点子的领导,或许就是因为少配了一个法槌,才养成了既不严谨也不务实的工作作风的。

如此说来,法槌还应当有一个别称,叫“领导脑壳保护者”才对。

余事不表,且说当下。

脑壳痛感神经已经在自己手掌经年累月的重击下变得麻木的巴务相,其仍在拍击的余威中轻微震动着的大脑,终于摇晃出了一个反常的决定。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自打对蜀开战以来,虽然巴务相从一个“风”少年郎,熬成了现在的“绝顶”老年人。但对敌屡胜的战绩,使得他的骄傲之心已成。

对于一个骄傲的人来说,战败可以接受,等死实难承担。

望着听到他的决议后,正自面面相觑的众人,巴务相再度重申自己的观点道:“与其等到对方借用南风之利主动来袭,不如我们趁着势仍在我拼死一搏!”

说罢,他见大家脸上仍有疑虑之意,不觉正色道:“坚守或可拖得一阵,但粮尽之日便是我军灭亡之时;撤军或可逃过其锋芒所指,但等于是向蜀军毫不保留地暴露了我方已无力再战的事实。”

他顿了顿,目露悲凄之情。“到那时,我们这位虽不耐战但极善抓住战机的对手,一定会率军于后追杀。而一旦蜀军追入到了聚居着老幼妇孺的我族腹地的话……”

(本章完)

(《周易·同人卦》: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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