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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页(第1页)

欧阳铄立刻拍手:“不错不错,上次我们几个都听傻了呢,今儿这酒你可以不喝,字也可以先不写,只是那支曲子你非得再唱一遍不可。”

锦瑟笑了笑,心想今天这次是推不出去的,于是起身说道:“我前几天又新学了一首曲子呢,不知能不能唱个新的?”

欧阳铄忙点头:“行啊行啊,不过这新曲子若是不和我们的意思,你还得唱一遍之前那个啊。”

六王爷笑道:“这丫头原来还是个多才多艺的。快些唱来给我们听听,若是好的话,我可是有好东西给你哦。”

锦瑟微微一笑,对着几分福了福身转身往一旁走了几步,就那样笔直的站在地毯上,双手交叠握在胸前,微微仰着头,轻声的唱起那首《美人》:

蝴蝶在花间飞舞,仿佛那水墨一幅。我已是醉眼朦胧,不知身在何处。

三杯两盏淡酒,染红了你的脸。双眸流辉风情万种,却将琴弦轻抚。

纵舍千顷良田广厦万间,我且不顾。只想你的芳心有个角落,是我的归宿。

任那世间沧桑繁华荒芜,我且不顾。只愿与你化身鸳鸯蝴蝶,共日出日暮。

……

唱到此处,席间的三个男子已经如痴如醉,尤其是叶逸风,一双眼睛只看着那个穿着一身浅紫色轻纱衣裙亭亭玉立如一只新荷的小姑娘,原来一直梳成两只麻花辫的乌发今天刻意盘了起来,在头顶上绕了几个弯,绾成了蓬松的兰花髻,有些歪斜却更添了几分俏皮的色彩。鬓间没有什么珠翠,只别了一朵紫色的蝴蝶兰花,白玉一样的耳垂上带着大珍珠做成的耳珰,越发趁得她肌肤如玉,清丽绝尘。

锦瑟小时候在她爷爷身边长大,老人喜欢京戏,但锦瑟不喜欢京戏里面那些脸谱化的人物和千篇一律的唱腔,也因此经常被爷爷责备她不懂得珍惜国粹。不过后来歌坛上有个男人一夜之间红了起来,他把戏曲里的唱腔通过特殊的变化加到通俗歌曲里面,引起了亿万人的推崇和模仿。

锦瑟正处于青春好学的悸动的年纪,而且她爷爷去世之后她便没有什么人管着了,父亲虽然疼她但多数精力都扑在生意上,对她平日里学习这些东西也不怎么在意。她便怀着对爷爷的缅怀,有空便听京戏,也试着去唱那位歌手的歌。

是以,她良好的基因便在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上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把那个游走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歌手模仿的总有八九分像。还在一次学校举办的晚会上一鸣惊人,博得了热烈的掌声。

穿越到了这里,锦瑟并没什么机会听这里的人唱曲儿,事实上她一直想知道自己现在处于一个什么朝代,想知道这个朝代的人文思想有什么特点。但经过这几个月的努力她发现,这个朝代的文化积淀似乎是从华夏国历史上的五代十国往前算的。五代十国战乱之后的历史这里一概没有。

或者说,这可能是战乱时从历史的时空里划分出来的另一个时空,这里的人们从那个时代之后,演绎了自己的另一份文化文明。

锦瑟唱到此处,略一停顿,立刻换了清新俏丽带着戏曲特色的声音。微微低下头来,手中的纨扇遮住了尖尖的下巴,唱腔如莺啼婉转:

风乍起,吹动一池春水。心似涟漪,情丝为谁泛起。花正妍,弄花香满衣。情如花期,怎锁浓浓春意……

等到她的声音一点一点的低下去之后,屋子里仿佛还回旋着那一声一声的感慨:

纵舍千顷良田广厦万间,我且不顾。只想你的芳心有个角落,是我的归宿。

任那世间沧桑繁华荒芜,我且不顾。只愿与你化身鸳鸯蝴蝶,共日出日暮……

叶逸风的心此刻被大片大片的柔软的棉絮填的满满的,目光锁着她的身影一动不动,像是专注的看着她,又像是没有焦点什么都不看。眼睛里蓄满的柔情几乎要溢出来,把那个娇小的身影尽情的淹没,不给她一丝一毫喘息的机会。

“好!好啊!”六王爷首先拍案叫绝,深深的感慨:“曲好,词更好。真是绕梁三日尚有余音,这是本王活了四十多年来听得最好的曲子。小丫头,过来。”

锦瑟微微笑着走到六王爷跟前,轻轻福身,说道:“让王爷见笑了。”

“丫头哇。”六王爷说着,从自己的手腕上摘下一串明黄色的玉珠串在手里把玩了一圈之后方递给锦瑟,幽幽一叹,说道:“这个乃是我一个至亲之人的旧物。我呆在身上三十年没有离身了,今儿见了你,我总忍不住的那你们二人的身影叠起来,好像是回到了三十年前跟她朝夕相伴的时候。这个珠串给你了,以后不管你有什么事儿,都有我在。记住了么?”

说完此话,六王爷的眼睛里竟然有了些许水汽。

欧阳铄是最知道内情的,生怕这时候锦瑟再拒绝,忙道:“锦瑟,这珠串可是连小郡主要了几次王爷都没给的呢。王爷的好意还不快领了?”

锦瑟自然领会到欧阳说的意思,于是双手接过那串玉珠,屈膝跪倒在地,磕了个头,说道:“锦瑟谢王爷厚爱。”

六王爷哈哈一笑,却又恢复了之前的豪放之气,伸手把锦瑟拉起来,又亲自斟了一杯酒递给她,说道:“你是个有灵气的女孩子。刚才那曲子唱的真是绝妙非凡,本王亲自给你斟一杯酒,咱们这个忘年交算是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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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精心布局的酒宴,算下来也算是满载而归。

叶逸风最终获得了六王爷的私下赞赏,说回头跟工部尚书商议一下具体的事项,行宫之事便交给工部的营缮司和叶逸风一起去做。

六王爷对叶逸风这个低调却不委顿的侯府公子十分的赞赏,说他年纪轻轻,可以不依赖家族的庇佑,白手起家做出今天的成绩,可谓年轻有为。又说叶逸风这样的青年才俊应该入仕途为朝廷效力才对,不应该只沉浸在商道之中。

叶逸风当时便婉言道:“逸风在商道谋发展也是为国尽忠的一种方式。只要皇上和王爷有吩咐,要逸风出钱出力,逸风都义不容辞。”

六王爷更加高兴,笑着点头称赞叶逸风:“颇有儒家风范,绝非一般商人可比。”

而锦瑟的收获一点也不比叶逸风少。她凭空多了六王爷这个护身符,在将来的道路上遇到诸多风雨都能巍然不动,且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气灵闯出一片天空。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回去的路上,锦瑟靠在马车里细细的把玩着那串黄玉手珠沉默不语。

叶逸风看了她好几眼她都没有发现,最终他还是忍耐不住抬手把那串玉珠劈手夺过来说道:“这个拿回去用冰水泡三天三夜再带。”

锦瑟不解的问道:“为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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