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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红高粱(第1页)

秋风起,青绿的叶脉顽强对抗着枯黄,那是叶对树的无限眷恋。

路上偶尔传来几声虫鸣鸟叫,吉普车渐行渐远,林珍娜追着跑了几步才反应过来这样不好,难受的不止自己,在后视镜里看着自己的哥哥肯定更难受。

其实林珍娜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对林凯有这么深的感情,百思不得其解后,只能归结于原主跟他关系亲近。

当初穿越过来是魂穿,原主在这是摔了脑袋,自己在那边是过劳死,那既然自己能穿到这来,没准原主也穿到自己身体里了。

换位思考,自己善待林家人,那另一个林珍娜也会善待自己的家人。

虽那个支离破碎的家早就没什么可留恋的了,但也不能破罐子破摔,既然有机会过上完全不同的人生,那自然不想浪费,这也是林珍娜一直努力想融入林家理由。

“林知青!”

“肖弋?”

林珍娜愣了一下,这儿是林间路,两旁种的都是大柳树,又是通往知青点唯一的路,平时村民们很少往这边来。

这孤男寡女的站在路上话,要是让人看见了,没什么也得成有什么。

“肖知青,你有事找我啊?”

“林知青,你要是送完人了就赶紧回吧,我是来接你的。”

“啊?”

“快走吧,这里不安全。”

肖弋面色凝重,连带着林珍娜吓出一身冷汗,两人一个比一个走的快,结果到家一问,肖弋只是因为远远的看见有几个伙子要上后山会路过那里,他怕冲撞了林珍娜,这才火急火燎出来接的。

林凯来的这几她都是请假的,等第二去上工现土豆和红薯已经收完了,如今要收的是早熟的高粱。

龙江县有个酒厂,附近所有大队种的高粱都是给酒厂种的,收的时候不用走粮站,酒厂还派车专门过来收,算是生产大队为数不多能创收的项目。

高粱酒好,不要贪杯,高粱更好,抗旱耐寒又好养活,但是收高粱忒费劲。

要用那种磨得锃光瓦亮的镰刀弯腰去割,割成一捆一捆的越晒谷场去,由村里的老人负责撅头脱粒。

秋的日头烈,几就能晒干,在没有机械的时代,晒到什么程度可以脱壳全凭农民的经验。

红高粱,红高粱,成熟的高粱是深红色的,沉甸甸的垂在枝头,从山坡上看过去那一大片火红的高粱地好看极了,可惜风景再好林珍娜也没那个心情欣赏。

“露西,高粱是因为长得高才叫高粱的吗?”

一人多高的高粱杆子,肖弋和高栋梁往地里一站还能勉强露个脑袋,林珍娜一走进去干脆连影都看不到。

“啊?我不知道,珍娜你在哪呢?”

“哎呀烦死了,这是什么人间疾苦嘛!”

如果换了平时林珍娜是一定要想办法逃避劳动的,但这是秋收,集体劳动一年中最关键的重要时刻。

大队为了促进生产安排了监察专员,一方面是记工分,一方面是记劳动表现分,干活态度不端正的就要扣分,关键这个分数还要记录档案。

大队长带着书记也来回来去的满村转悠,生怕有人偷一点儿懒,刚刚差一点就抓到开差的林珍娜,恨的她牙根痒痒。

“珍娜,你千万心些,那个镰刀蛮快的呀,我差点割到脚了呢。”

“啊?那你还叫我心,你自己心点吧,干多干少的就那样,反正有家明呢,咱俩的安全最重要。”……

“啊?那你还叫我心,你自己心点吧,干多干少的就那样,反正有家明呢,咱俩的安全最重要。”

割了一上午的高粱,林珍娜勉强割出来一捆,跟旁边大妈的四大捆相比完全不够看的,下工前是6家明带着肖弋和高栋梁过来,闷头干了半个时才给两个女孩子把任务量补上的。

午饭还得在地里吃,肖弋不知道从哪弄了个蒲团过来给林珍娜坐,东西半不旧的,架不住地气返潮,有总比没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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