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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薛智见没人理他,气不打一处来,“腾”地起身,随便抓着人就问:“你说,是我这笔好还是那什么破铅笔好?”

被抓的倒霉蛋并不想惹是生非,唯唯诺诺道:“你的好,你的笔都价值一两银子了,这铅笔才多少钱,怎么能跟你的比。”

潜台词是,你的笔好是好,可铅笔性价比更好啊。

他再抓一人,又问同样的问题。

谁知那是个胆大的,竟直接告知他:“必须是铅笔好啊,便宜、好写,连砚台和墨锭钱都省了。”

薛智脸色当场黑下来,嚷嚷道:“你们懂什么?铅笔那都是俗人用的,高雅之人都是用毛笔!”

乔承听到动静,抬头望过去,陶崇则叮嘱他不要受外界打扰,专心抄书便是。

而后他转头,用警告的语气说着和事佬的话:“薛兄,铅笔毛笔各有好处,你为何非要论个高低上下,不能要求我们每个人都用楠木笔啊,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有个笔具阁老板娘的姑母。”

听得陶崇此话,薛智一噎,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仿佛方才寻衅挑事的行径被人看透了背后藏匿的心思,整张脸变得通红起来。

学生们年纪都不大,平日里便酷爱攀比文房四宝,比毛笔、砚台、墨锭,谁的四宝若是比旁人好,那可是要被高看一头的。

聚商街醉香楼隔壁有家卖文房四宝笔具阁,老板娘便是薛智的姑母,因此薛智是不缺文具的,且他的文具通常比旁人的要好。

可谁知书院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流行铅笔,也不知那破旧的木头杆子哪里好了,引得同窗们趋之若鹜,都没人在意他新得的金丝楠木笔。

晨起时他把那金丝楠木笔故意摆在书案最显眼的位置,好让同窗们艳羡,可谁知竟没一人在意,注意力全被“谁写的铅笔字最好”吸引去了,当真可恶至极。

他一开始便看不上那铅笔,如今书院大多数人都买了他都没买,可随着同窗们对铅笔越来越疯狂,甚至展开一场童生与秀才的铅笔字较量,直接把他给惹毛了。

他有些恼羞成怒:“我姑母开笔具阁又怎么样?”

有人恍然:“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薛智见到有人去买铅笔,总要阻止一番。”

薛智一张脸憋得通红,怒吼道:“放屁!我管你们买不买铅笔,那笔再怎么用,难道科考时也让你们用铅笔作答么!”

他说完,甩了甩衣袖,头也不回地走出魁星阁。

陶崇挥挥手:“别去管他了,咱们继续看雪松和乔承的比试。”

被薛智闹这一出,赵冬的文章已经抄写完了,一列列端秀潇洒的字迹呈现在纸张上面,令人观之便觉赏心悦目。

同窗们“啧啧”称赞,不愧是书院学问最好的学生,连字都写的让人叹服。

又过了一会儿,乔承也写好了,虽然潇洒不足,却是很端正,像一个个立得端行得正的君子。

“两人写的都好啊,我看老半天也分辨不出来。”

“不是一种风格,一行一楷,这可怎么比?”

“虽不是一种风格,但我觉得雪松兄的字更胜一筹,铅笔写端正的字总比写行书要容易些,我投雪松兄一票。”

“那我便投年纪更小的乔承老弟。”

“……”

一番争执下来,这场童生与秀才的比字也有了结果——赵冬以比乔承多八票的优势胜出。

秀才们为赵冬鼓起掌,童生们倒也不难过,毕竟输给秀才不丢人,况且乔承也没落后太多票,输得体面着呢!

赵冬在掌声中显得有些局促,苦笑不已,他也没想到这场比试竟赢得颇为艰难,乔承水平不差,倘若长到跟自己一样的年纪,定能比自己写的更好。

他注意到乔承并没有因为输了比试而难过,而是认真对照两张字,似乎在找自己的不足。

赵冬心里咯噔一声:这孩子心性惊人。

心中更是升腾起一股愧疚,走到乔承身边,和他一起分析起两种字的所长所短,各自取其精华,补己所短。

酉时时分,天色渐暗,讲堂中陆陆续续没了人。

这两日留堂的学生不少,甚至于陶崇王昀之流都会留堂写会儿课业才走。

商屿和乔承更是留到很晚才离开,后者主要是为了等堂姐一起回家,至于前者,大约只是绅士风度,圆了乔宁想要还人情的愿……

乔宁拎着食盒,透过窗子看到讲堂内仅剩的两人,乔承低着头,手中攥着铅笔,正专心致志写着什么,一副乖学生模样。

这孩子背书一向喜欢默写着背,说是这样背得快,写上几遍就能背下来了。

反观商屿,则略显悠闲地单手撑额,另一手翻书,跟看连环画似的一页一页翻过去,实在不像看进去了的样子。

乔宁苦笑着摇摇头,推门进入。

乔承见堂姐来,一双大眼弯成月牙,甜甜问:“宁儿姐姐,带了什么好吃的呀?”

乔宁把食盒搁下:“萝卜丁炒肉拌饭,排骨汤,还有你最爱吃的烤蜜薯。”

乔承原本听到萝卜丁时耸了下肩,又听到有烤蜜薯吃,这才重新兴高采烈起来,为了能吃到甜丝丝的蜜薯,萝卜丁便忍了。

商屿目光柔和地看着姐弟俩,这对堂了好几辈的堂姐弟关系倒好。

“商屿,一起来吃吧。”乔宁唤他。

商屿倒也不推脱,这两日他的晚膳都是乔宁带来的,在聚商街上的百年字号买的,色香味俱全,比书院食舍里的好吃太多了,答应乔宁下学后留堂看书,竟没想到还有这种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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