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现在,只能靠自己了。
走了许久,贺小乐终于找到了一家破庙,他运气很好,破庙的屋顶上正好蹲着一只雉鸡。
贺小乐一个腾身,整个人就像一支箭一样飞快地蹿到了屋顶,可他的动作又很轻,轻到那只雉鸡被他抓在手里的时候,似乎都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这是东方不败第一次见这样漂亮的轻功,在这个江湖,人们习武总讲威力用处,已鲜少有人会将轻功练到这般飘逸绝尘。
贺小乐升了火,烤上了雉鸡。
天上无云,月光透过屋顶被他用茅草补上洞的缝隙洒了下来,让贺小乐知道今天晚上将是一个不会下雨的好天气。
雉鸡的味道很香,光是香味就已经安慰了贺小乐的五脏庙。
困顿的时候,有吃的、有遮风挡雨的地方,这实在是一件很让人满足的事。
贺小乐不自觉地勾起了嘴角。
躲在暗处,既没有饭吃又没有地方睡的东方不败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傻,他发现自己完全可以和贺小乐走在一起,因为以贺小乐的个性,他一定不会赶走自己。
就在东方不败准备不再亏待自己的时候,一个嘲笑的声音突然打破了破庙的宁静。
“小娃儿,你这身上的宝剑不错,不如送给爷爷我怎么样?”
东方不败脚步顿住,他想要看的,贺小乐面对江湖人的场面出现了,他已不必急着出来。
来人身材臃肿,却是个驼子,他的背脊隆得很高,一张脸长得丑陋至极,他牵着一匹棕色的大马站在破庙门口,不怀好意地看着贺小乐。
光从模样上看,贺小乐会觉得这个人很可怜,若在往常见到这样的人,不用驼子开口,他都会给他送上百两银子。
可这驼子的穿着打扮却一点也不可怜,甚至他说出来的话还很可恶。
贺小乐已握紧了手中的剑,虽然他的剑不是杀人的剑,他却可以用剑来防身。他心里有些感激西门吹雪,是他教会了自己使剑。
透过火光,驼子将贺小乐剑鞘上的宝石看得更加清晰。
那剑鞘上居然缀着七颗颜色各异的宝石,分别红宝石、玳瑁、蓝宝石、翡翠、绿松石、琥珀,那最上头的一颗居然是夜明珠!
到底是怎样的有钱人家,才能用得起这么一柄价值连城的剑鞘?
驼子心道:面前这只小肥羊一会一定不能宰了,指不定用这小肥羊还能钓出一口大肥羊。
“大肥羊”东方不败好整以暇地立在枝头看戏。他当然知道这驼子正是“塞北明驼”木高峰,一个他瞧不上眼,内家功夫却还不错的角色。
不过,说到内家功夫,他忽然很想看木高峰和贺小乐拼内力时候的表情。
贺小乐的身上,可有他一半《葵花宝典》的内力!
可惜贺小乐却偏偏要用剑来对付木高峰。
木高峰已放开了他牵着缰绳的手,他缓步往贺小乐走去,似乎想通过这种方式,攻破贺小乐的心防。
贺小乐吞了吞口水,抽出了剑。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与人对战,说不紧张那自然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