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丹话未说完,继续说下去:
“因此,曹丕就和邓展谈论起剑术,谈着谈着,曹丕对邓展说,‘我过去对剑术曾经有过研究,而且也得到高明的传授,我觉得你刚才所说的某处是不对的。’邓展听了曹丕的话,很不服气,要求和曹丕在实战中较量一下。
“此时,正是酒酣耳热之时,大家正在吃甘蔗,于是就以甘蔗为剑,下殿后对打起来,几个回合下来,曹丕连续三次都击中邓展的手臂,左右皆大笑起来。
“邓展不觉脸红,更不服气,要求再来一次。曹丕就故意说:‘我的剑快而集中,很难击中对方的面部,因此只是打中了你的手臂。’邓展说,‘别说了,我们再来一次吧。’
“曹丕知道这次邓展一定会突然间向中路猛攻,就装假不经意地向邓展进击,邓展果然如曹丕所料,猛地冲杀过来,曹丕却迅退步闪过。出手如风,从上方截击,一下打中邓展的额角,这一下使得一同喝酒的人都禁不住惊叫起来。
“这一幕比剑结束后,曹丕和邓展二人还座继续畅饮,曹丕笑着对邓展说,‘从前有一个名医叫杨庆的,他曾叫淳于意将自己的旧秘方全部抛弃,另外教授他的秘术,我看邓将军还是把旧技抛弃,接受新的重要的击剑方法吧。’话音刚落,满座都不禁欢笑起来。”
欧阳丹说到这里,忽然有灵机一闪,说,“曹丕还有个与驴子有关的趣事。”
在座的另外三人听说和驴有关的趣事都分外好奇,催促欧阳丹讲下去。
欧阳丹说,“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粲去世,魏王世子曹丕与其交情深厚,亲临哭吊。在灵堂上,曹丕建议道,‘仲宣(王粲字)生前喜欢听驴叫,我们就各学一声驴叫来送走他吧!’于是吊客纷纷学驴叫,有学不如的,曹丕当下斩杀,为王粲殉。”
这个典故前半阙,饶有趣闻;后半阙,听到“有学不如的,曹丕当下斩杀,为王粲殉”,不得不毛骨悚然。
欧阳丹看到,翕然一笑,说,“这是对外人,对他亲兄弟更是咄咄逼人。他们兄弟阋墙,他逼他兄弟七步之内做出一诗,否则就杀之。他兄弟果然在大殿之上走出七步作诗一:‘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说,咱们都是阿咪的儿子,你又何必如此相逼呢?”
扶罗韩说,“丞相的这个儿子,不咋地,留有无用,不如斩杀。”
“哎!”欧阳丹出手大声制止,说,“这话要是让曹操知道,你就是死罪!曹丕是什么人?曹家世子,相当于太子,未来要接曹操班的,你说‘不如斩杀’,那还了得!”
扶罗韩真有些害怕,他闪躲几下说,“咱们几个人,谁能当他说?你说你说,他有那么多儿子?”
欧阳丹知道他在遮,也就顺着他的话音说:
“曹操的第四子曹彰,他可不让谁串了,长着黄色胡须,曹操称他为‘黄须儿’。这个人是个武将,打小曹操问他们哥几个长大想干什么,他就说想打仗。长大了武行方面果然是一把好手。
“曹彰,性格倜傥。一次偶然见到一匹骏马,十分喜爱,但马主人也很珍爱。曹彰说,‘我有美妾可以交换,随你挑选。’马主人便指定一妓,曹彰即与之交换。
“曹丕害怕曹彰的武勇,便用计将曹彰毒杀。原来曹彰虽是员猛将,可却颇喜棋道,曹丕此着正是投其所好。棋至中盘,曹丕已见下风,此时他向在旁侍候的丫鬟吩咐道,‘还不快将枣儿端来。’
“于是,二人一边下棋,一边吃着乌枣,表面看情义融融,其实,狠毒的曹丕早已在一些枣子中下了毒药,并暗自做了记号,自己专拣未带毒的吃。曹彰被蒙在鼓里,不多一会儿,曹彰只觉头重脚轻,眼睛直,还没来得及说出一句话,便一头栽倒在地。”
扶罗韩说,“我说嘛,丞相这第三子,留有无用,当斩杀。”
“按理说呢,曹彰不太惨,惨的是,现在还活着的曹植。”欧阳丹说:
“初平三年,曹植出生于东武阳。是曹操与卞夫人所生的第三子。当时曹操在北方尚未站稳脚跟,缺乏固定的根据地,家属常随军行止,因此幼年的曹植同众多兄弟们一样,是在戎马倥偬的生活中度过的。
“这种戎伍生活一直到建安九年,曹操击败了劲敌袁绍集团,攻克了其经营多年的邺城(今河北临漳),方才有所改变。
“曹植自小非常聪慧,才十岁出头,就能诵读《诗经》、《论语》及先秦两汉辞赋,诸子百家也曾广泛涉猎。他思路快捷,谈锋健锐,进见曹操时每被提问常常应声而对,脱口成章。
“曹操曾经看了曹植写的文章,惊喜的问他:“你请人代写的吧?”曹植答道:“话说出口就是论,下笔就成文章,只要当面考试就知道了,何必请人代作呢!”
“再加之性情坦率自然,不讲究庄重的仪容,车马服饰,不追求华艳、富丽,这自然很合曹操的口味。渐渐地,曹操开始把爱心转移到曹植身上。
“建安十一年八月,15岁的曹植第一次随父东征海贼管承到达淳于(今安丘东北)。第二年回师邺城,九月,16岁的曹植随父北征柳城(今辽宁朝阳),他在《求自试表》中说“北出玄塞”即指此行,《白马篇》就是曹植对此期间随父征战的写照。
“建安十三年七月,17岁的曹植随父南征刘表至新野,后又随父与孙权战于赤壁。
“建安十五年,曹操在邺城所建的铜雀台落成,召集了一批文士“登台为赋”,曹植也在其中。在众人之中,独有曹植提笔略加思索,一挥而就,而且第一个交卷,其文曰《登台赋》。从此曹操对曹植寄予厚望,以为他是最能成就大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