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了大概有十分钟,陈良皱着眉说:“这样不行,都起这么大水疱了,要去找医生挑破。”
陆重痛得都有点哆嗦,听话地点头:“那我去背面小区里那个诊所看看。”
比起其他血肉模糊的伤口,烫伤可能看起来不算太严重,痛感却是厉害得多,一时像火烤,一时又像成千上万只蚂蚁在咬,陆重一度觉得烧死估计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死法了。
医生把水疱剪破,清创,陆重算是很能忍耐的人,都痛得嘴唇翻白,满额的汗。
可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忍不住回想刚刚林锦说的那句话。
“这是我最好的哥们,我们从初中就混在一起了,叫张枫。”
他的脸上有片刻的失神,而后又低下头自嘲地笑,谈了快半年了吧,连人家最好的哥们都不知道。
你视之敝屣,我招摇过市。
那种感觉,太难堪了。
钝重的疼痛蔓延到全身,不知是来自手,还是别的其他地方。
“天儿热,四天后来换药,注意别沾水,感染了就好玩儿了。”
陆重接过医生递来的纸巾,边擦汗边点头,这时陈良忙完也过来看看。
“怎么样?”
“……已经弄好了。”
陈良又问医生:“医生,他这个,没多大事儿吧。”
诊所医生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头发微长,带着无框眼镜,整个人白得像纸。
他正在消毒刚用完的工具,闻言头也不抬,“放心吧,死不了。”
陈良被噎个半死,平息了下情绪继续问:“不会留疤吧?”
“这我可不保证……不过,又不是大姑娘,就算留点疤又能怎么样。”
说一句顶一句,陆重看到陈良开始抽搐的嘴角,赶紧插话:“陈哥,我不会被开除吧?”
陈良“呵”了一声,转向陆重,“现在想起来担心了?你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还会犯这种错?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十万分的小心,十二万分的注意,你看你!枉我还觉得你稳沉!”
陈良凶了几句又觉得不忍心了,语气慢慢平和下来,“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这次算你运气好,林锦……就今天另一个男孩,他人还不错,帮你说了几句话,应该没大事。”
冷不丁从别人嘴里听到那个名字,陆重心里五味杂陈。
“反正你先好好养伤,这个月先别来上班了,给你请了假,正好拿着基础工资好好给我反省反省,要还有下次,你也不用再来了。”
陆重不敢接腔,只是点头。
包扎完,陈良还要赶回店里,让陆重直接回家。
白日的暑气还未完全消散,一离开空调房,身体瞬间就覆上一层细汗,陆重在那儿站了五分钟,然后往与家相反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