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菲吃完了贿赂罐头,等好久,不见有人来给它开门,一下一下刨门,和某种节奏合在一起,自然而然被忽视。
今晚,无论对于狗还是人来说,都注定是个不眠夜。
向坞睡下了。明天还要上班,被折腾了好久,腿侧通红,都怪裤子的布料过于粗糙,还一个劲儿磨蹭,嫩白的软肉泛着沙沙地疼。他实在困倦,甚至没察觉被抱进别个房间。
加菲急得在床前转两圈,用湿润的鼻头拱了拱向坞垂下的手指。
被叶泊语“嘶”一声阻止。
小狗抬起脑袋。
“他睡着了,不许打扰。”叶泊语自然地和狗儿子对话,加菲也很识相,翘着屁屁摆动尾巴。
“汪!”
收到!
向坞在睡梦里翻个身,身体还是蜷起来,像小婴儿。
叶泊语看阿拉斯加的眼神不再信任,只明晃晃写着两个字。
……蠢狗。
手机放在桌前闪动消息,忽略掉班级通知,看到两小时前叶汶宇发来的消息。
提醒他明天准时到场。
躁意油然而生,又无处宣泄。
叶泊语上床把熟睡中的向坞拽进自己怀里,向坞迷迷糊糊睁开眼,问怎么了。
嗓音有些软,黏糊糊地粘连,和平时不一样。
把人弄醒了,叶泊语又心满意足说:“没事,睡吧。”
阿拉斯加默默杵在门口,精明的豆豆眼里只有一种情绪。
……主人是混蛋。
绝育,一劳永逸
翌日清晨,向坞在一人一狗的夹击中醒过来,整个人还是懵的。
叶泊语睡得很熟,不知做什么梦,眉头微蹙,睫毛细密浓长,成簇排列,看上去又乖又惹人怜。睁开眼又是另一番景色,他所有的叛逆不羁都盛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叶泊语用它来骂人。骂得还挺脏的。
向坞屏住呼吸看了一会儿。他见过好看的人不少,以前高中读的是私立,很多学生会打扮,上了大学更不得了,还有风云人物排行榜。
但叶泊语仍属于这之中的翘楚,更难得是气质。他生得好,这是公认的,除此之外,叶泊语身上有未驯服的野性。那是大都市里难得一见的风景。
向坞也不能免俗,也会被吸引。
看够了,准备起身,刚支起半边胳膊,火速被摁下去。来不及反应发生了什么,叶泊语压过来,再次将他揣进怀里,眼睛还是紧闭的,“别吵。”
向坞:“……”
怎么这么自然?
他扭头看半夜偷偷爬上床的阿拉斯加,是抱你抱习惯了吗?
加菲睁着水汪汪的豆豆眼,歪着脑袋吐舌头。
冤枉啊麻麻。
这人只会嫌热把我踹下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