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过后,沈智去了细水公社,把翻译好的书稿和书一起寄过去。
从邮局出来,就碰到了疯子和竹竿。
“沈哥,娶了婆娘就忘了兄弟吧?”
“滚犊子。”
沈智笑骂,“我最近忙,刚刚才忙完。”
疯子双眼冒光,搓着手,贱兮兮的说道:“我们去十里屯玩几把如何?”
沈智的脸沉了下来,立即说道:“以后把我当兄弟的,就不要赌了。”
“我草,有了婆娘就转性了吧?”
竹竿蹦了一句出来,不可置信的看着他:“每次去十里屯可都是你带我们去的。”
十里屯就是一个山坳,地势比较隐秘,黑哥在那里偷偷摸摸的开了一个赌场,是十里八乡二流子的聚集地,几乎不务正业的人都喜欢在那里打时间。
如果输了,就偷蒙拐骗的填窟窿,赢了就大吃大喝。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如果你们听我的,我保证你们以后吃喝不愁,堂堂正正的过日子。”
沈智还是一脸严肃。
疯子和竹竿对视了一眼,咬了咬牙,掷地有声的道:“我们听沈哥的。”
沈智能够一下子就给他们十块,证明真的是拿他们当兄弟。
而且他们也想堂堂正正的过日子,不想和过去一样,狗嫌猫憎的,到处挨白眼。
“不去十里屯,进山去好不好?”竹竿摸着肚子笑嘻嘻的说道,肚子里的馋虫已经开始叫嚣了。
最近几天他和疯子也去过大雾山,一根鸟毛都没有弄着,每次跟着沈智进山才有收获。
他们两个最佩服沈智打猎的本领,三个人的年纪差不多,就因为沈智能够常常带着他们吃野味,俨然已经是三人之。
“行,我也有些手痒。”
沈智往自己腰间摸去,以前这里放着的是枪,现在是弹弓。
此刻已经是正午,太阳裹挟着热浪袭来,让人有种要窒息的感觉。
一进入大雾山,这种感觉就消失不见,恍如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微风带着凉意轻轻的吹来,还夹杂着花草树木的清香,四周传来清脆的鸟鸣声。
在山里走了没几分钟,沈智突然间停下了脚步,目光警觉的环视了一圈。
竹竿和疯子也赶紧停下了,压低声音问道:“咋啦?”
“前面有大家伙。”
沈智眉心一收,眸光锐利。
竹竿立即就怂了,“那……还等什么?快点跑——”
疯子也觉得双腿软,“跑——”
“怂蛋。”
沈智双眼一眯,射出兴奋的亮芒。
取出弹弓,顺便从地上捡起一块掌心大的石头,轻轻的往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