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晚歌发现原主有一个微博账号,点开里面全是和黎风相关的事情。
“今天给阿风买了这支手表,配货一倍也不亏。”
配图是一支棕色花盘手动机械表。
原主记忆里,这支表要一千多万。
只是黎风暗示过某个活动需要一支上得了台面的腕表。
原主直接把十六岁生日时,杜家长辈送给她的卢比来蝴蝶项链卖掉,买了这一支腕表。
本来送她那条项链,杜家有态度缓和的意思。
却被她直接丢掉。
她往下滑,是为黎风求来的佛珠,和黎风吃晚饭的餐点照片。
好像只要和黎风在一起她就很幸福。
哪怕在拥有记忆的杜晚歌看来,黎风多数时间都是以蔑视的态度,心安理得享受她给予的一切。
那些博文实在是太多了,整整400多条,几乎每天都有发,甚至有些时候黎风给了她一点好脸色,一天可以发十几条,靠在黎风怀里吹海风可以写三千字小作文。
唯一一条不一样的,是原主发的妈妈的一枚祖母绿戒指。
“妈妈,为什么你那么想回杜家?”
杜晚歌接收记忆的时候其实是有点模糊的,完全以第三人的视角,具体原主某个时刻的想法不一定都记得。
但这条有点奇怪。
原主母亲不是不想回杜家么?
杜晚歌本来想除了那条母亲戒指的全部删掉,但仔细一想,这些东西对于原主来说,却是最珍贵的记忆。
她不想否定任何一个人的存在,哪怕她觉得看上去觉得滑稽。
她将这些微博全部隐藏,重新注册了一个微博。
发了自己的第一条博文。
“爸爸买的粉色小书包~”
配图是乌长谦给她买的那只粉色小包,端端正正放在书桌上,边还有一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
她没注意自己发的是同城。
很快有人注意到:“这是lvrbonne吧,实物颜色真好看。”
“不过有点小,背去上学能装什么?”
杜晚歌回复:“装爸爸的爱咯。”
摁下发送,明明是这样幼稚的话语,她忍不住觉得心情有些微的畅快,同时无比珍惜这偷窃来的片刻舐犊之情。
从前的她,没有资格说父亲爱她。
现在却显得如此理所当然。
因为乌歌就是这样一个被父母无条件爱着的孩子,不会有任何人怀疑她父亲爱她。
连媒体都会感慨乌董舍命救女,乌氏千金带父逃离火场。
杜晚歌收起手机,在衣柜里翻了一会儿,想找一件得体的衣服换上,去参加杜家的家宴。
但找来找去,觉得穿太隆重反而刻意,不如卫衣长裤,而且天那么冷,如果真穿成那样,估计半路上就会冻死。
『好紧张,原主长大后根本没参加过杜家家宴,我也不知道家宴什么样。』
『女配完全被排除在外,杜家估计很难喜欢女配姐。』
杜家一通电话打到乌长谦的秘书室,接起内线电话的乌长谦都有些错愕:“小歌去吃晚饭?”
“好,我让司机送她过去吧。”
对面冷淡响起一声不用,会派车去接,然后直接挂掉了电话。
傍晚,杜鹊南派来一辆迈巴赫ndalet,杜晚歌还以为是专门来接她的,结果一打开后门,杜鹊南坐在后面看财报。
杜晚歌迟疑了一下。
杜鹊南微微压下拿着财报的手:“不敢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