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小锦,哪里是钢铁心肠,她只是用她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他的思念。
她一再表明态度,告诉他,他在不在家,她能处理好一切,不是因为她有没有他都一样。
她只是想告诉他,放心走,别担心她。
潺潺的溪流绕山走,溪流有溪流的爱。
巍峨的高山屹立云端,高山也有高山的爱。
每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同,只能说他没看懂,不能说她没表达。
是他狭隘了。
想到这,林毅轩动容上前,将她搂在怀里,低头轻吻她的额头。
“我在外也会照顾好自己,你也别担心我。”
“嗯。”锦书弯弯眼,心里踏实了。
他的这句话,她等了一天了。
踏踏实实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是世间最长情的告白。
“走,我抱你上树!”林毅轩豪情万丈,一把将媳妇单手抱起。
他宣布,从今天开始,无花果就是他最喜欢的食物,没有之一!
当孙英看到最注重形象的儿子,竟然只穿着背心就回来了,她是惊讶的。
更让孙英惊讶的是,她儿子扛着的那一大兜子东西是——?
“天妈老爷子啊,你俩这是逃荒去了?”
孙英要晕过去了。
她高大帅气的儿子,脱了外衣,只穿背心,背心上沾满了不明粘液,短袖底端被打了个结,充当布袋子,塞满了无花果。
她那漂亮的儿媳妇,雪白的连衣裙也造得埋埋汰汰,裙尾还刮流丝了!
就这两孩子的造型,配上那个布袋子,说是刚逃荒回来都有人信。
“造孽啊!这玩意蹭衣服上不好洗,这衣服废了吧?”孙英哆嗦着摸着布袋子,怎么办,她好想打败家子啊。
河东狮吼已经在喉头酝酿,孙英想训儿子,却听锦书说道:
“我想吃,就让毅轩帮我摘了。”
母老虎一秒慈祥,笑眯眯地看儿媳妇。
“你喜欢吃这个啊,明儿妈带桶领你去城西,那边也有一片无花果树,无花果是好东西,营养丰富,我家小书真会吃。”
“妈,你过分了吧?”林毅轩抗议。他果然是捡来的。
“去去去,把无花果洗干净,衣服泡上!我晚上不回来了,你别欺负小书。”
“你去哪儿?”锦书问。
“去你姑那,她肯定想我了。”孙英想着儿子明天要走,她在家不方便。
不如去林美丽那,膈应她去。
“噗!”锦书想到林大姑见到孙英的苦瓜脸,她甚至能想到林美丽的心情。
孙英醒来后,在医院已经折磨林美丽一次了。
现在还要追到林美丽家里继续折磨,林美丽心里的苦水滴出来比猪苦胆都苦。
不过锦书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孙英一走,林毅轩就扑过来了。
美其名曰:交足公粮。
苦什么不能苦他的小兄弟,这一走还不知什么时候能见到呢,自然要一次吃个够。
这没羞没臊的一晚上,锦书几乎没睡过。
床单换了一次,人也晕了醒醒了晕,连起来洗漱的力气都没有,只隐约感觉到一只温柔的手在善后。
等锦书醒来时,身边的床已经空了。
她腾地坐起,撑着要散架的身体拉开衣柜。
行军包不见了,他走了。
清晨,院里已经有邻居起来做饭了,白粥的香味飘进屋,锦书的心空空的。
他是不想看到她为了离别难过,所以挑着她睡着时走。
人虽然走了,但是他留下来的印迹,却处处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