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循诫是那种,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被辨认出来的人。
身姿挺拔颀长,肩平背阔,极好的一副骨架,妥帖稳当地撑起一身风衣。
他是雪夜中风尘仆仆的归人,干净锃亮的牛津鞋踏在青石板砖面,踏碎一层薄雪。雪花似也知道他得天独厚的俊美,眷恋地落在他的发梢、肩膀和衣角。
进入室内,他将落满薄雪的风衣挂上置衣架,看了眼墙上的紫檀木挂钟。
已是夜里三点多的光景。
饶是他紧赶慢赶,还是迟了。
顾允真应该睡下了吧?
周循诫上楼的脚步放轻了些。转过楼梯角,进到客厅。早已被冷冻到微麻的鼻尖,嗅闻到淡淡的清甜香气,像是果实成熟前夕所散发出来的微熟甜香。
他一怔,目光落在沙发上。
屋内开了地暖,拢得整屋都暖融融的,女孩一袭红色长裙,披着一头绸缎似的青丝,正半趴在沙发上,安稳地睡着。
她裸露的两条胳膊浑圆白皙,小臂垂下沙发,指尖细嫩如葱。
因趴着的缘故,不可避免地显现她姣好的身形,丝绸质感的长裙垂坠感极好,裹住她的玲珑起伏。
美背纤薄,蝴蝶骨伶仃,纤细得不及盈盈一握的腰肢,再往下延伸,臀部起伏的线条又挺又翘,饱满如蜜桃。
真是该纤瘦的地方纤瘦,该丰盈的地方丰盈。
反差感太过强烈。
顾允真平时总是一副学生样的打扮,穿学生式样的白色半袖衬衫配各色的百褶裙,饶是他见过她在台上表演、将眼影化得亮晶晶的样子,但那也是一种在少女范围之内的美丽。
而她今夜一袭红衣长裙,如睡美人般静静睡在沙发上,美艳又性感。
于稚嫩中逼出的性感,实在撩人。
这种撩人的反差感,让周循诫呼吸一窒。
他克制地挪开目光,将目光落在她青葱的指尖。
看到她今夜这打扮,一切都太清楚明了,如破了一层窗户纸般透亮。
这个女孩喜欢他。
比他小八岁的这个女孩,唤他“小叔叔”的这个女孩,喜欢他。
她到底是小,像一张白纸。
太容易被看透,也太容易藏不住事。她已经把她对他的喜欢,清楚明白地写在脸上,也写在每一件事中。
因为喜欢,所以才会撒娇似地要进他的书房、他的办公室,翻乱他的藏书。
因为喜欢,所以想在他面前做得更好,才会每周额外进行枯燥又繁琐的专业翻译,才会问他“xx学姐是不是更优秀、更漂亮”的傻问题。
才会从东忠到产业园,给他带芝麻酥。也才会不依不饶地要知道他的生日,要郑重其事地为他庆祝。
才会尽她所能地、让这个生日更美好。
十八岁少女所捧出的真心,她的美好,如何不让人心折?
小笨蛋。小笨蛋。
周循诫近乎咬牙切齿地在心里狠狠叫她,仿佛化身成一头凶兽。正如他恨不得将此刻的她撕碎,洞穿,听到她哭,看到她泪沾眼睫,如被暴雨打湿的梨花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