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荒郊野岭,哪来的黑店。”黑枫摇摇头。
他来这个客栈订房的时候,特意观察过这里的住客,很多是商客或是来这里探亲的人,不像是老板请来的托。
旁边是一家饭庄和一家茶庄,他也去打探过,虽然生意清冷,但老板都是那种规规矩矩的人。如果客栈是黑店,他们肯定会知道。
但确实是在客栈里被下迷药,即使不是他们干的,也和他们脱不了干系。
也许,司马无逸抓到客栈老板的把柄,才让他不得已卖了客栈吧。
两人正说着,只见走廊尽头走来一人。身形矫健,步履轻快,黑枫一看就知道他也是个会武之人。
他径直走到二人跟前:“公子问,买的早点小姐可吃得惯?如果不喜欢吃,在下去别的铺子买。所以我来问问姑娘,小姐可有什么喜好。”
囚袅挺直了腰板回答:“小姐很喜欢。”
男人点头,面上看不出任何情绪,好像只是为了完成任务。
“那就好。”
他转身要走,囚袅连忙叫住他:“唉,那个谁,我家小姐请公子一起用膳。”
那人愣了一下,然后又是点头:“好,我去回公子。”
说完便急急走了。
囚袅与黑枫二人面面相觑,他到底是谁?怎么会把司马无逸当主人?
屋内,钱柠简单收拾完毕,司马无逸也到了。
他今日穿了一件墨绿色的长袍,衬得脸五官清朗白皙。
钱柠勾了勾唇角,巧了,自己也是一件绿色纱裙,就好像两人说好了似的。
司马无逸坐了下来,从上到下看了一下钱柠,然后微笑,不但嘴弯成月牙,连眼睛也弯成了月牙。
“你笑什么?”钱柠斜睨着他。
这家伙最近怪怪的,也不说话,总是看着她笑。
“这几日你水土不服,在马车里又睡不惯,实在颠簸劳累。今日脸色好多了,应该是恢复过来了。”
原来是这样。
钱柠垂眸看着桌上的碗碟:“公子还是不了解女子,这世间女子就如这桌上的青菜,虽然是单调的绿色,但是如果配上胡萝卜丝配上鸡蛋,又红又黄又绿,那品相就不一样了。你看我前几日水土不服又是整日在马车里,就懒于梳妆打扮,脸都不洗还衣衫邋遢,能有什么品相。昨晚睡得好,晨起便换了身新衣裳又涂了胭脂,当然气色会好些。”
这句话很奏效,把司马无逸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脸上唇上。
“小姐若喜欢胭脂,这里有家很有名的胭脂铺,改天我陪你去逛逛。”
司马无逸说得很诚恳,令钱柠抬起眼眸。
“公子似乎对这里很熟。”
司马无逸摇头:“不熟。”
“那怎么知道这里有胭脂铺?还知道哪家很有名?”
“我刚才在饭庄吃饭听人家说的。”
钱柠不再询问,而是拿起桌上的筷子递给他。
“虽然你刚才已经吃过早饭,但陪我再吃一点如何?”
司马无逸好像不认识她似的,眸子里有一些探寻。他知道钱柠的用膳习惯,就是不喜欢和人一起吃饭。
她一向很孤独,也很享受孤独。而且她喜欢号施令。像今日这样主动询问而不是强迫,他还真有些奇怪。
不管她想做什么,他还是想也没想便接过筷子。
“好。”
钱柠一点儿也不把他当外人,她拿起勺子喝起了粥。司马无逸夹了一点小菜放到她面前的碟子上。
“这个很好吃,你尝尝。”
钱柠放下勺子拿起筷子夹了一点尝了,点头:“还不错。”
司马无逸轻抿了下唇:“这是涂国特有的蔬菜,名叫一口鲜。它长在沙地上,只需要一点点水便长得很粗壮。即使遇见干旱天气,它会收起叶片保护自己。看起来就像是一棵没有生命的枯草,实则它还活着,只等着有一日甘霖雨露从天而降,它便又活了过来。“
听他这样说,钱柠夹起一片菜叶放到眼前观看。
“一口鲜?虽然吃起来确实挺鲜嫩,不过就是很普通的样子嘛,味道也没那么惊艳,被你说得它有多高贵似的。”
她把菜叶又扔回盘子里,放下筷子,一副瞧不起的神色。
她心里清楚,这个家伙是引用青菜来形容他自己。一棵将死的枯草,给点雨露就活过来。他一定想起了过往,要不然眼里怎会氤氲着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