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林琰的声音从后方传来,“陈总,这是一只什么?”
“狗。”陈聿道。
“好可怜啊!”林琰说,“怎么有只小狗在这啊,现在流浪狗在城市里是要被捕杀的吧……”
陈聿没说话,估计放小狗的地方被雨水浸泡了,狗妈妈连忙叼着小狗崽挪窝,却不小心落下了一只,或许也只是单纯这只小狗太虚弱了,被放弃了。
汪绝看了一眼陈聿,也跟着把目光落在那只小狗身上,浸在脏水里,眼睛都睁不开,大冷天,要是没人管,不出今晚,必死无疑。
真可怜啊,像当时的他一样。
寒风中,大雨飘落,察觉有人来了,小狗瑟瑟抖,虚弱地“嗷呜嗷呜”叫着。
林琰频频刻意地看向陈聿,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陈聿知道林琰的爸妈都对猫毛狗毛过敏,他叹了一口气,俯下身,拎住小狗崽的后颈提起来,放到林琰怀里,说:“你拿回明寰养着吧。”
林琰:“耶!”
汪绝一顿,看小狗崽的眼神越怜悯,只要陈聿身边有一个人不喜欢你,后者就会毫不留情地把你丢掉。
原本只用等死就好,现在还要活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抛弃的惶恐不安中。
忽然,一只手伸到他眼下,亦如当时,不过那时的他……
陈聿:“汪绝。”
汪绝闻声回神,低头,看到陈聿的手指沾上了污水和秽物。
他愣了下,连忙把伞夹在肩膀和脸颊之间,从包里拿出放了两个月的酒精和手帕。交接工作的文件里写着:陈总洁癖很严重,需时刻备着免洗洗手液、酒精和干净手帕若张。
可没有支撑不好用力,于是汪绝选择轻轻握住陈聿的手腕。
这次,他实打实地握住了。
透明的免洗洗手液被挤在指尖上,又由他一点一点地擦拭干净。
陈聿的手算不上白净细腻,毕竟是玩棒球的手,但指骨分明,修长有力,指甲修剪到看不见白色,干净整洁。
是每个女人都喜欢的手。
汪绝能感受到自己大拇指按着的手腕处,脉搏跳动着,手感是微凉的,可能是刚刚碰到冷水了,但如果在平常,他想象了下,应该是干燥温暖的。
他有些用力,从拇指到尾指,一根一根地擦将陈聿的手指擦干净,像对待一件艺术品一样,仔细而有耐心。
陈聿沉默地被抓着手,看汪绝脸上认真的神情。
汪绝攥着手帕,免洗洗手液被他挤了起码三次,擦拭的地方从手指移到手背。
陈聿不喜欢被人碰,他的意思是:他手脏了,给他拿一张纸巾。
明明早就干净了,再擦下去估计要泡皱皮,可汪绝看起来仍然没有半点放开的意思。
陈聿蓦地出声:“摸够了吗?”
第13章汪绝,你怎么在这?
小狗崽暂时被安顿在林琰的办公室,被擦干净之后,毛又重新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