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笑点头,拾起桌上的精巧花篮:“我很快就回来。”
花园很大,一丛一丛玫瑰桔梗和雏菊。但白玫瑰并不多,我小心地拨开带刺的茎叶,但手还是被刺破,染红花萼。
白玫瑰,是我最喜欢的花。以前会满满插上一束,用白蕾丝绑好,插进透明的花瓶,放在有轻柔白纱的窗边,阳光和微风通过窗口,房间里是挥散不去的甜美香气,像某一个午后少年的温柔情话。
“怎么了。”
忽然听见有人在背后说话,我吓了一跳。
孔雀看着我,他注意到我手上的伤口,灰色的睫毛微微翕动。
“不小心弄伤了。”我笑了一下,带血的玫瑰不能带给百灵,可我不忍心丢掉,就轻轻捏在手里。
“那就不要摘了。”
“啊?那怎么行。”我笑笑,“百灵小姐还等着。”
我越过他想去另一丛玫瑰,他却从身后握住我没受伤的手臂,我措手不及,本来采了的十几支玫瑰跌落到湿润的泥土上。
“您……”我看着辛苦的摘下的玫瑰都弄脏了,难免气结,但我没有资格和立场发火,只有蹲下身自己捡起。
他也蹲下来,握住我的手腕。这已不是纤细少年的手,这是一双成年男人骨节分明而有力量的手。我的手腕有不能忽略的痛感,我抬起头看着他。
公爵大人的头发是烟雾一样的灰色,发丝隐约遮住了蔚蓝的眼睛。
他没有说话,一支一支捡起了地上的玫瑰,重新放回篮子里,可另一只手捏着我的手腕。
“这是您最喜欢的花,您放到您的房间。”
“这怎么行,这是百灵小姐要用的。”他最近真的很反常。
公爵大人沉默了几秒,才缓缓开口:“已经脏了,这个您带走,再剪别的花给她,告诉她没有白玫瑰了。”
我没有权力违抗他的命令,只能点头。起身正要离开,却发现他还攥着我的手。我搞不懂他要做什么,他竟然真的一直拉着我回到房间,好像进入他自己的房间一样,自然地进来。
窗边有一支空花瓶,是廉价的土瓷,他看了那支花瓶一会,将水壶中的清水倒了进去,把玫瑰一支一支插进花瓶。
很美。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用什么样的花瓶,玫瑰都是一样的美。
我微笑了一下。
“那我回去了。”毕竟百灵还在等着我的花材。
可孔雀握着我的手腕,我才发现他到现在都没松开。
以前他只比我高一点,现在已经高出我许多了。他低头静静看着我,然后用很温和的声音说:“我的婚礼您会去吗?”
我想我大概知道了心脏破碎的感觉。
我不知道我是用什么样的表情看着他,但我努力微笑,点了点头。
而他看着我的脸,观察我每一个细微的表情,灰色的睫毛浓而密,那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睛和从前一样美丽,这不像一双男人的眼睛,过于美丽清秀,非常温柔,非常无情。
“在您参加我的婚礼后,就可以离开了。”他是这么说的。
我想象过他的婚礼,想象过百灵的纱裙,想象过婚礼的音乐和花做的门。
我也试着回忆我的那场婚礼,但是过去很久了,能记起的除了婚礼上的白玫瑰和父亲的微笑,就剩下那双美丽又无情的眼睛。
“谢谢。”我回答他。
“只要不去找克雷芒,去哪里我都不会干涉。”他补充。
我笑了笑,我怎么可能去找克雷芒:“我答应您。”
我试着抽出手,但他仍然没有放开,只是用一种莫名的冷静和执拗看着我,这种神态倒是和少年的他有些像。
我想了想,大概知道了他在等什么。
我为了遮盖胸口和脖子的痕迹,一直穿着高领的裙子。我解开纽扣,露出一小片胸脯。
公爵大人静静看着我,手缓缓收紧:“昨天已经做过了。”
我的脸颊瞬间燃烧起来,他在想什么,我、我只是……
我解下颈间的翡翠项链,交还到他手上。
“这个要还给您。”这是他很多年以前送给我的,他说这条项链的翡翠,特别像我的眼睛。这条翡翠项链是他母亲送给他的,吊坠有一个多盎司,镶嵌在黄金的项链上,翡翠的背面雕刻了英诺森家族的族徽孔雀与蛇。这是他当时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在谢利马斯岛,他将这条项链送给了我。后来他成了“鳏夫”,我成了盗窃的女仆,可这条项链,我发誓我没有盗窃过,是在到达庞塞大陆后我偶然在行李中发现了它,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荒谬。我不敢放在出租屋里,就将它藏起来,戴在自己的身上。
但现在已经到了必须还给他的时候。
“我发誓,只是在行李中发现,不是我偷窃来的。”自己主动交出来,比被人索取更有尊严一点。我还记得在格尔特城堡被当做盗窃者时的难堪和绝望。
公爵大人看着我手中的项链静默了几秒,松开我的手,将项链拿走。然后转身出去。
当然,他离去的表情没有任何迟疑。
百灵兴致勃勃地插花,看着我带回的粉色玫瑰并没有多问什么,反而十分细心地发现我手指的小伤口。
“珍珠,您喜欢插花吗?”百灵扬着甜美的脸蛋问我,她的表情生气勃勃,带着少女为褪去的娇憨纯真,真讨人喜欢。
我笑着点头:“我也喜欢。”
“那您来插一束花吧。”她拉开椅子,用邀请的表情看我。
那把椅子正好在她与孔雀的座位中间,看到我的迟疑,百灵又笑了:“不要见外,请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