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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小说>年代文反派的嗲精笔友穿来啦by童三日 > 第56章(第2页)

第56章(第2页)

他没事儿就琢磨这个金知青,一琢磨二琢磨的,还真的就惦记上瞭。

刚刚人傢问他是不是中意最漂亮的金知青,他就没否认。

因为他打心眼裡已经决定瞭,他要追她,要跟她处对象!

他要是不啃下这块难啃的骨头,以后有什么脸面继续在这知青点混?

既然这样,就该让这帮小子知道,有同样想法的人就掂量掂量,要是还不打退堂鼓的话,咱就比拼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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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金粒粒又懒懒地最后起来,炕上隻剩下她这一床被褥瞭。

她本来就嗜睡,在现代时候早上都是睡到上课前十分钟,然后起来飞奔去上课的。

到瞭这裡天天上工,起的这么早,她已经很厉害瞭好吧,就不追求起床第一名瞭。

早上热水资源有限,金粒粒已经发现瞭规律,要么最早起,要么最晚起,处于中间起床的基本没意义,因为还是要排队洗漱。

除非能接受刺骨的冰水洗脸,否则还不如多睡会儿呢。

她慢悠悠地把被子迭好,跺在被垛上,然后才下地。

地上放著一双新棉鞋,是秋霜姐给她新做的。

她强烈怀疑她把除瞭上工外的所有空馀时间都用来研究给自己添置什么东西上瞭。

以前是没原料,隻能拼拼凑凑地想办法,现在宋宇承捎来瞭这么多东西,总能匀出来做生活必备品瞭。

金粒粒原来的鞋是双很旧的单层皮鞋,也幸亏是皮鞋,她在裡面穿瞭几层袜子,才能抵住刚来时的寒冷。

要是穿得是佈鞋的话,脚早就冻掉瞭。

现在秋霜姐给自己做瞭双厚棉鞋,棉花厚厚地缝瞭一层又一层,虽然显得有些笨重,但真的是很暖和。

就是鞋底因为是自己纳的,不太防滑还容易湿透,但金粒粒已经很满足瞭。

她催著王秋霜给自己也做一双,她就一直说不急不急,但金粒粒知道,她是不愿意用自己的东西。

她总说已经吃瞭自己不少好东西瞭,再拿东西用不合适。

哎!金粒粒叹瞭口气,还得以后想办法慢慢给她。

就像是两人一起吃饭的时候,硬是把吃的扔她碗裡,再护住自己的碗,不让她夹回来,她除瞭乖乖吃掉碗裡的肉也没别的办法啦!

边洗漱边寻思,时间就这么过去瞭。

等她洗完坐到桌上的时候,大傢已经都吃上饭瞭。

金粒粒拿瞭桌上最后一个铁饭盒,这是自己的饭盒,廖村长傢的婶子送来的。

今天轮到男知青那边做饭,吃的是苞谷粥。

金粒粒出瞭半瓢苞谷,也得到瞭一饭盒的粥。

早饭不算美味,但热乎乎的吃到肚子裡也很舒服。

金粒粒挑食的毛病到这边是全治好瞭,刚来没饭吃的时候,吃啥都觉得香、然后就是不够吃、饿。

自从宋宇承给捎来罐头之后,味蕾上的满足才让人缓过来点,不是看到什么都是饿狼的状态。

罐头有好几个品种,猪肉的、鱼的、还有午餐肉的。

有瞭油水就顶饿瞭,吃饭的时候也能沉得住气瞭。

金粒粒打开饭盒,拿勺子慢悠悠地贴著浮上舀瞭一勺米汤,放进嘴裡品瞭品,像模像样地在心裡品评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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