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这个孩子原本是选定给棠棠的,可是如今金盏盏选了旁人,那么也该直接放下陆远行。
老太太便叫这孩子直接去给宇哥做书童。
可是。。。。。。老太太不动声色捏紧了自己的拐杖,她眼皮子莫名的跳了跳,金盏盏如今抓着这个孩子死活不肯松手,难道是已经猜出陆远行这孩子的身份了?
金盏盏哪怕是面部表情极其细微,却也让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沈堇之脸色越发的暗沉了。
“这孩子那么小的年纪,有此字实在是难得。”金盏盏此话吐露出来。
陆远行松了一口气,他从来都是夫子口中的乖孩子,无非是写几个字罢了,他向来都是信手拈来。
这夫人虽然贵气,可是确实有个不懂得看人的,那傻乎乎的丫头,如何比得过自己,想到这里,陆远行都不由得抬头挺胸。
只等着上头那位贵气的夫人,开口夸奖。
在外头听闻的陆妤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自家儿子从来都是个无比争气的。
从小就请无数人教养,自然练的一手好字,更何况这字是沈郎亲手教导。
沈堇之脸上的神色也略微舒缓了。
“既然如此,这孩子也是一个用心钻研的,不如派去给宇哥儿。。。。。。”沈堇之话音未落,便再度被人打断。
“只是…年纪虽然小…可是学了那么久,也不该错了那么些个字。”金盏盏嘴角微微上扬,并没有任何的嘲讽之意,仿佛只是一个长辈发现了孩子的错处,顺嘴便说了出来。
此话一出沈堇之再度心露不悦,不知是因为金盏盏打断了话,还是因为陆远行所写的错字。
老太太是个不识字的,下面的王若霞也只能马马虎虎认得几个,到底从前都是过过苦日子的。
一直降低自己存在感的王若霞听到涉及宇哥儿,便抻着脖子去看,还真看出这一首诗区区几十个字,便错了八九个。
“当然,三弟妹那边我是做不了主的。这孩子倒是的确不错,这手字,我还是喜欢的。”
金盏盏高高举起却又轻轻放下。
棠棠读书的伴读已经选好,此时仿佛只是无心之言,却在有心人心中落了根。
“既然如此这孩子就去给宇哥儿。。。。。。”老太太眼看着沈堇之黑了一张脸,她只能拿着老脸出来打圆场。
王若霞脸上一片煞白!
这怎么能行?
本来一开始,他们就是打算让这孩子做棠棠的伴读的,毕竟跟着宇哥儿只能听听课,跟着棠棠才能得到夫子更多照拂。
至于二嫂说的男女之防,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学堂读书,又不是日夜待在一起,更何况孩子如今还小…
可金盏盏是个巧舌如簧的,三两句就叫老太太与二哥败下阵来。
本来她还担心二嫂发现了二哥与那女人的事情,可是金盏盏话分明说的煞有其事。
王若霞也跟着松了口气,只要二嫂没发现什么,不影响全家的大局。老太太多半会让这孩子做宇哥儿的伴读。
她想着这孩子毕竟是二哥的亲生骨肉。二哥何等聪慧?
结果现在看来,偏偏生出来这样一个窝囊?
还说从小读了不少书,养尊处优倒是会,可是其他的实在不敢恭维!
她宇哥儿往后那都是大相公的命!如何能够选一个这样窝囊的伴读?
“母亲,既然都已经选好了,就如此了吧,这孩子固然写得一手好字,可。。。。。。”王若霞话还没说完,便看到了上头老太太警告的眼神。
王若霞所有的话全部都被堵在了嗓子眼,金盏盏反倒笑眯眯的,叫旁边的人拿了糕点来,亲自赏给了陆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