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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哈~”齐特趴在树枝上大口喘气,小爪子是一点儿也挥不动了。这一次爬树爬了个爽,相信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小猎豹都要对爬树失去兴趣了。

“这么好吃的东西干嘛给人族啊。”白嫩嫩的小孩儿一手抱着陶罐,一手抓着勺子,一口一勺果酱,小圆脸上是美滋滋的幸福笑容,这正是变成人形的巴吉儿。

作为蜂蜜“供应商”,巴吉儿得到了终身免费畅吃果酱的特权。乔伊一边熬制果酱,巴吉儿就盘腿坐在锅边上吃。

“你小心牙酸。”阿瑟手里处理着果子,瞧着巴吉儿把果酱当水吃的模样就忍不住牙槽酸疼。

上一次被巴吉儿塞了一大口纯果酱的阿瑟牙齿酸疼了好几天,差点连肉骨头都啃不动,从此阿瑟就对酸果酱有了心理阴影。

面对阿瑟的好心提醒,巴吉儿一瞥眼,嘲笑道,“那是你们大猫太娇弱了,我吃再多都不牙酸。”

“那是你反应迟钝。”阿瑟小声嘀咕道。他哥可是说着,蜜獾就是天生的坦克战士,皮厚抗魔不说,对疼痛的感知也很钝,最适合前面冲锋陷阵了。

“你说什么?”巴吉儿斜眼,放下手中的勺子准备战斗。

“没什么!没什么!我什么也没说!”阿瑟求生欲一百分。

“不许打架、严禁斗殴!”正在熬制果酱的乔伊严厉地瞥了瞥两只,他可不想果酱再被波及了——主要是他阿爸最近果酱吃多了,牙齿酸疼,如今果酱已经被乔伊的妈妈列为了家庭禁忌品。如此一来,残次品果酱可就没有了处理的去处了。

作者有话说:

莱恩:我儿子好孝顺的!

很快就到了去海边赶集的日子,乔伊一共准备了十罐子果酱带去集市上淘换一些人族的物件。

乔伊想要多多了解人族的信息,上辈子生而为人的乔伊太了解人类的可怕性了。

人类就像是一种超级病菌,生存力一流,感染力超强,他们看似弱小,却挤占了星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逼得其他物种没了生存之地。

这辈子作为兽人,乔伊骨子里有着极强的危机感,总觉得人族正在对他们的大草原虎视眈眈——侧榻之下岂容他人鼾睡。

而海边集市也是乔伊能够了解人族信息的唯一窗口。

“这都带的什么东西啊。”驼鹿缪斯是草原驼鹿商队的领头鹿,这一次他接到大猫部落的通知,说是要跟着自己的商队去一趟海边集市。

于是缪斯早早就来到了大猫部落,等待莱恩父子二人,他的身上还驮着不少货物,跟在缪斯身后的驼鹿们也各个负载不少,都是准备带去海边集市交换的物资。

兽人族可不仅仅有狮子、猎豹这类食肉兽人族,还有不少像是驼鹿、角牛这类的素食兽人。

狮子们作为草原顶级猎食者,自是吃喝不愁的。而素食兽人日子就难过一些了,吃喝看天,一到旱季几乎都会面临断食的风险。

于是这些素食兽人们就组成了一支商队,经常会去海边和人族、海族们交换物资,换取生活用品。

乔伊瞧瞧眼前的驼鹿,眼睛情不自禁地就飘到了对方的大角上,想起自家后院一堆吃剩的大角鹿的角,不免有些心虚——虽说大角鹿没有开智,也无法变作人形,只能算作是野兽动物,但是大角鹿也是鹿,驼鹿也是鹿,怎么说也是一家子的吧

乔伊心里正嘀咕着,莱恩已经招呼驼鹿缪斯进门了。

“后院有一堆的鹿角,就麻烦你们了,价格还是老规矩,你们抽两成。”莱恩熟稔道。

原来,在以往莱恩就有把吃剩下的鹿角攒起来的习惯,然后由驼鹿商队带去海边集市贩卖,商队从中抽取二成收益作为运费和中间费,剩余的八成收益则会换成一些生活物资带回来给莱恩,比如锅碗瓢盆、油盐调味品之类的。

缪斯瞧着堆了一院子的鹿角,两眼冒光,佩服道,“不亏是莱恩,居然捕杀到这么多的大角鹿,比我们族里圈养的大角鹿还要多哩!”

“圈养?”乔伊敏锐地捕捉到这个词,仰起头看向高壮的驼鹿,询问道,“难道缪斯先生家养了大角鹿?”

“先生?”缪斯被乔伊逗笑了,他笑着对莱恩道,“小家伙可真有礼貌,比光明圣教的牧师还要有礼仪的模样。”

莱恩嘴角抽抽,儿子被说像是人族牧师,这难道算是夸赞么。

“所以驼鹿家族是圈养了大角鹿吗?”乔伊追问道。

如果驼鹿家族有驯养动物家禽的习惯,那是不是意味着草原兽人们有进入农耕文明的可能呢?

“是的,我们家里养了不少大角鹿,专门用来割鹿角用的。”

缪斯道,“大角鹿的角在人族那边很受欢迎,我们驼鹿又不像莱恩这样可以捕猎,而且我们也不吃肉,于是圈养了一些大角鹿,反正只要每天喂点野草就可以了。”

“好厉害!”乔伊两眼冒星星,圈养动物可是文明发展进步的一大标志。

“这有什么厉害的。”瞧着小狮子亮晶晶的眼睛,莱恩有些吃味儿。

“乔伊你要是喜欢大角鹿,我也可以给你抓几只回来养着。”莱恩道。

“真?”乔伊开心道,“将大角鹿圈养起来,喂养、繁殖,大鹿生小鹿,小鹿长成大鹿,大鹿再生小鹿,这样我们就可以拥有无穷无尽的大角鹿啦!”

“这样阿爸你就可以每天睡24个小时,完全不需要出门捕猎啦!”乔伊表示,如今的奋斗是为了日后的躺平啊!

“这不行!”莱恩断然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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