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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第1页)

“不要紧,我自己来好了。”还不等叶春彦反应,她已经蹬掉皮鞋,穿着袜子,大跨步往房间里走。他急忙跟在后面去拦,好在杜秋听到外面动静,抢先躲进衣柜里。衣柜窄小,她个子又高,手肘支着,门竟关不上。

好在余老太没在意,只往阳台去看,叶春彦急忙把衣架挂在衣柜门上,拿外套挡住缝隙,又把被子铺平,藏住她脱下的衬衣。余老太见他动静,笑道:“叶先生不用这样的,都是邻里邻居,家里乱点就乱点。”一件玫红色连衣裙挂在晾衣杆上,她伸手去够,没碰到,叶春彦帮着探出身去拿来。

余老太连忙道谢,拿着衣服走到门口,忽然道:“叶先生,你的头发已经蛮长了,热不热啊?”

叶春彦随口道:“是有一点。”

“那去剪掉好了,我晓得小区里有个蛮好的人,以前开过剃头店,现在当厨师,我带你去好了。”

“不麻烦了,下次再说吧。”

“下次就来不及了,他那里每天都排队,我现在带你去,排在前头,十分钟就好了。”她指着叶春彦脖子道:“你看你,夏天还没到,蚊子块都有了。人一出汗,就容易被咬。你不要不信,有道理的。”

叶春彦往玻璃反光上一照,看清那一点红印,其实是吻痕。他推拒不得,被连拖带拽拉出了门。杜秋从柜子里出来,听得也忍俊不禁。原本她不准备多留,可实在是好奇当了厨师的理发师有如何精湛的手艺,就留了下来。二十分钟后,他垂头丧气着回来了,手里还抓着一只鸡。

杜秋先看了鸡,还是活的,一放在地上就扑腾着要飞。叶春彦在鸡脚上系了根绳,拴在阳台上,回头解释道:“余老太买了只鸡,要给女儿的,不过女儿突然生病了,她急着去照顾,就把鸡卖给我了。”

他的头发确实短了,可按男人的标准还是长,齐肩膀,有碎发,比先前轻盈了许多,胡子也刮得一干二净。他微微低着头,眼睛往上抬,轻而薄的青年锐气,像是一把磨得很快的刀。看着不像是孩子的父亲,顶多二十六七。

“你的胡子呢?”

“我说头发不能剪太短,剪头的人说一样花了钱,那就把胡子刮了。我还来不及考虑,刀已经架上了。那我也没办法了。”

“你把胡子刮干净也好。”

“我不要,我喜欢我的胡子,我留胡子的时间,比认识你长多了。”他解开领口的扣子,忙着照镜子,“让你不要亲脖子。现在不知道多久能好,这种天穿高领很热的。”

“让他们看见就看见了,又不是做什么坏事,证明你还行啊。”

“我不比你,脸皮比较薄。”他习惯性地把头发拨到一边,发梢却从指间滑过去。“我现在没空管你了,先把鸡处理掉。晚上我给汤君炖汤喝,要来不及了。”

“你会杀鸡吗?”

叶春彦摇头,“应该不难吧。我看菜场杀过,应该就是割断脖子放血。”

到底还是想当然了。他去厨房拿刀和脸盆,让她帮忙按着鸡。鸡伸脖子要啄她,她一吓,就放它跑了。他抓着菜刀气势汹汹去追,鸡就忘床底下钻。他放下菜刀,拿扫把柄去拨,鸡从对面逃出来,又钻到柜子后面去了。他把手臂伸进去抓,又被啄了手背。

杜秋去房间里搬救兵,把猫放出来,道:“听说猫抓鸟很有一套,鸡也是鸟。”正说着话,猫被鸡打了一翅膀,吓到逃回叶春彦怀里。他急了,放下扫把,脱衬衫,两个袖子一扎,绑了个兜。他猫在门后,不动作,等鸡慢慢走出,屏息凝神贴过去,拿衣兜一罩,总算抓住了。

他大松一口气,让杜秋拿刀,就着鸡的脖子来一下。她不肯,嫌血淋淋的。他就拿绳把鸡绑在阳台上,“说是草鸡,看样子不是骗我的。我明天拿去菜场上。”

一地的鸡毛,他转身拿扫把去扫,猫又溜到阳台上,兴致很高地去咬那根绳。杜秋来不及抱走猫,绳子就断了。鸡踩着阳台的杂物飞到窗口,跳了下去。刚才余老太来拿衣服,窗户就忘了关。

杜秋吓得回头去喊他,“春彦,你的鸡跳楼了!”

叶春彦听了也发蒙,一手抓着扫把就冲来阳台。他还来不及穿衬衫,光是件跨栏背心,吻痕一览无遗,背上还有几道抓痕。杜秋盯着看了眼,才道:“鸡怎么会飞啊?”

“鸡当然会飞啊,鸡是恐龙的后裔啊。”

杜秋将信将疑探头出去,跟着叶春彦一起往下看。鸡倒没事,飞到二楼的晾衣杆上,稳稳落地了。在太阳下一抖擞,雄赳赳气昂昂就走了。

有事的是他们。凭空飞下来一只鸡,是一个袖珍式的天降祥瑞。绿化带边上晒太阳的几个老头老太,不约而同抬头往上看。

上了年纪,他们是老花但不近视,一打眼就是看到他们衣衫不整,肩并肩探出头来。叶春彦先反应过来,抓着衬衫往身上披,一面朝下嚷道:“帮我把鸡抓一下!我下来拿。”他背过身去穿裤子,杜秋瞥到他耳朵在发红。

他下去时,鸡已经抓住了。老赵捏住鸡的翅膀给他,“抓牢了,叶先生,回家拿绳子绑一绑。”

“谢谢啦,我晚上炖汤喝。你们要一点吗?”

老赵意味深长,对他笑了笑,“不要了,我们消化不了,倒是你,好好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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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后面的读者看不到,重申一下设定。叶春彦才30岁,按生日算的话到这章还只有29岁。(具体请看第二章杜秋和妹妹的对话)他比隔壁柳二还小几个月。

杜秋比叶再小几个月,虚岁29,实岁28,她和柳二都是夏天生日。后文要给她过生日。

第44章到底是男女平等了,当狐狸精男的也作兴了

鸡跳楼后,当天晚上就做成了菜。肉拿给汤君吃了,汤分成两半,一锅拿来下面条,一锅拿来下馄饨。因为它又顺便戳破了叶春彦的一桩情事,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小区里的老头老太有了一段时间的谈资,每每叶春彦经过,他们都含笑同他打招呼,道:“叶先生好啊,今天家里还有客人来吗?”

叶春彦无言以对,也就低着头,勉强笑笑,快步走了。他这般的反应,也不必再问什么,已经是不打自招了。

事情是什么样的,他们一传十十传百也都知道,至少其中种种细节,还要靠老赵来补充。他就住在叶家对门,又碰见过几次杜秋,可谓是戏院里第一排的观众,自然是清清楚楚,“叶先生厉害的,那个女的一看就有钱,进进出出都是辆奔驰送的。我好几次远远看见,叶先生在车边和她说话。有钱倒还算了,听说她之前还有结婚对象的,不是我瞎说,是叶先生自己说的,还特意找过我,让我别乱说话。搞得我挺不好意思的,结果他们还是好了。也是好笑。”

“这么讲叶先生算是狐狸精了,到底是男女平等了,这种事男的也作兴了。”

老赵道:“也不要这样讲,毕竟没结婚,就是他的本事。女的还和男的不一样,重感情。女的带个孩子,再结婚对象总是差一点。男的就不一定了,人家爱得要死,就要做后妈也没办法。叶先生平时不声不响,其实蛮厉害的。”

他们在露天说得起行,不时笑两声,倒也没看见汤君背着书包从旁经过。类似的话,她最近听了不少,每次都是匆匆逃走,像是自己犯了错,面颊烫红。她是从小跟着父亲长大的,突然横插进来一个妈妈,哪怕只是想想,都觉得别扭,像是天生瘸腿的人,治好了腿,反而不会走路。

可她又怕爸爸伤心,虽然她也不是很懂这道理,但在其他大人嘴里,爸爸总是要再结婚的,不然人生就像是一个逗号,总也没个收尾。

汤君整天想着这件事,夜里也睡不好,白天总是打哈欠,老师都以为她病了。她想这样子叶春彦早晚会知道,索性直接去问他,“杜姐姐,真的要当我妈妈了吗?”

叶春彦正在厨房做饭,还没开火,只是调酱料。他脱下围裙,半蹲着,直视女儿的眼睛,问道:“又是外面听来的吗?”

汤君有时候害怕他这样的注视,太温柔,生怕说错一句话就惹他伤心。她低着头,拨弄扣子,道:“你说是不是?”

“不是。”

“骗人,我看到你们在一起牵手了。她是你的女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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