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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页(第2页)

其实,图尔内斯特主教谢普,一不痛恨这种罪行,二制定这条法律其实还是为了捞钱。

治安良好,才能让女人们出门工作,才能增加劳动力,再说,工作的女人们花起钱来可是相当大方的,她们能用一年的工资买一个小瓷片!

妓女们似乎也很赚钱,但是一来她们赚的钱会被皮条客分去一大半,这些皮条客对治安是很大隐患;二来,妓女对生育和劳动力再制造可不会有什么贡献,还可能导致疾病流行,综合起来,还是合法生意更赚。

再说,光是罚款,也够钓鱼执法的开支还有赚了。

至于用钓鱼的方式来执法是否太过分?

拜托,二十一世纪的美帝还在用这种办法抓嫖客呢,在中世纪搞这个当然自由又民主,合法又人权……

面对主教的疑惑,罗怡是这样说服他的:“恩,那个啊,自由民主的天堂都是用这种办法的,安啦!”

“自由民主的天堂?那是什么?”主教不是穿越者,听不懂这个词。

“呃,我的意思是,天堂,天堂啦,你想,神他老人家,不就派撒旦去引诱夏娃吃果子的么?”

“那是撒旦自己作恶!”

“可是神不是全知全能么?他知道,他没阻止,他有能力阻止而没有阻止,这是为什么?”

“为了……为了磨砺凡人。”

“所以!你也就这么磨砺那些凡人好了!这是完全符合天堂和神明的做法的!”

主教点点头接受了这个说法,凡人还能比魔王更清楚天堂是啥样的吗?好歹人家去过……不过,他还是觉得这种处理太重了。

罗怡语重心长地告诉他——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马克思教导俺们,法律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

当然,许多现代中国的法律工作者,特别是那些鼓吹卖淫吸毒合法化的法律工作者,他们是瞧不起马克思的,他们认为,要学习西方,法律至高,法律神圣,法律就是公理。

事实是这样吗?

在二十一世纪的许多神权教法统治国家,还有这样的法律——被强奸者如果找不到四个男性证人,就以通奸论处,如果受害者是外国人,法官格外开恩,那么受害者也就坐几个月牢,如果不是的话……通奸按这些国家的法律,是可以处以死刑的。

被强奸者要被处死,这是什么逻辑呢?

这些国家,都是男权统治的国家。

强奸要处死被害人,这法律究竟是神圣又公道呢?还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呢?很一目了然了。

比起这种“强奸要处死被害人”,作为图尔内斯特统治阶级的罗怡自然觉得自己的钓鱼执法法真是非常人道和超前,哪怕放到人权卫士美帝国——忘了?人家自己还在钓鱼执法抓嫖客呢!

于是钓鱼执法就这样被列入了图尔内斯特城市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傻鱼一串串地自投罗网,看得办事员都叹息不止——这些傻帽还不知道勾引他们的小“妓女”其实是办公室的兼职工作人员之一……

该工作人员,性别男。

本职工作是图尔内斯特神迹剧演员。

恩,中世纪的戏剧演员全部是男性……和东方一样,戏台上的妇女全部由男子扮演,直到莎士比亚时代都是这样。

神迹剧本身剧情堪称千篇一律,排戏很简单,重要的是布景特效,那些不干演员们的事情,所以演员有很多业余时间可以捞外快,比如替城管办公室干兼职,报酬是钓上来的鱼可以拿分成。

而鱼太多了。

看得主教都摇头说这简直不是钓的,而是用网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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