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宁煊在酒店大床上醒来,睁眼便看到枕边放着一大束鲜艳的玫瑰,玫瑰中还夹着一张卡片。
亲爱的,摸摸哒我去晨跑了,不用等我,回家见。
简宁煊看完卡片上的留言,有些无奈地叹口气。安步总是这么精神饱满,每次都让他怀疑自己晚上不够卖力。即使按照国际标准,他的持久力也在平均线以上,为什么她还有力气出去跑步
简宁煊起身朝浴室走去,准备刷牙时,现自己的锁骨上有一个红唇印,色彩鲜艳,轮廓分明,明显是后来画上去的。他脑中不自觉浮现出某个女人趁他熟睡时,拿着口红,悄悄在他身上涂涂画画嘴角微微勾起,眼中盛满温情。
安步凌晨4点就离开了酒店,一边听音乐,一边沿街小跑。8点多时,偶然经过一家花店,想到被她扔在酒店的猫主子,顺手买了一束玫瑰,溜回去放到他的枕头边,然后又溜走了。虽然他们亲密无间,但很少一起睡到天明。即使在家,做完爱做的事,也是各自分房睡。
安步一般只能睡2个多小时,其他时间都必须保持活力,否则身体和大脑就会逐渐僵化,她实在不想让简宁煊有一天突然现身边躺着一只姿势怪异、连爬都爬不起来的僵尸。
在街上晃到1o点多,安步打算去市场采购一些食材,然后回家投喂她的猫主子。
正在这时,一辆红色跑车忽然停在她面前,车窗内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孔,笑着招呼道“好巧,安小姐。”
“佟先生”安步认出车里的男人就是昨天在鉴宝会上见过的佟钧。
佟钧毫不掩饰对安步的好感,热情邀请道“安小姐还没吃饭吧不知我是否有这个荣幸请安小姐共进午餐”
安步不动声色地打量他,现他身上的阴气比之前更浓了,也不知道他昨晚是不是去坟地蹦迪了,阴气增长的度比她这具尸体还快。
安步状似无意地调笑道“佟先生打算请我去哪里吃饭,若是一般的地方,我可不去。”
“哈哈哈。”佟钧大笑几声,说道,“好,为了博美人欢心,我决定把我的私家饭馆贡献出来。”
他走下车,帮安步打开车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自信道“包你满意。”
安步弯腰上车,脸上始终挂着微笑,眼中却是一片平静。
车子行驶了三十几分钟,最后停在了一个胡同口。此处远离市区,环境清幽,巷道交错纵横,外来者很容易迷路。
佟钧带着安步七拐八绕,最后走进一家四合院。院子里的石桌边坐着两个男人,一个六十来岁,满头白,眯缝着眼,一副精打细算的模样。另一个四十来岁,半长不长的头遮住半张脸,表情冷峻,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两人见佟钧进来,原本想打招呼,却在见到身后的安步后,全都止住了话头,眼中透出犹疑。
佟钧没有理他们,装作不认识,领着安步进了内屋,喊道“乔大厨,我今天有客,你给我做几样拿手好菜。”
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探头朝这边看了一眼,随即又缩了回去。
“安小姐,你不要介意。”佟钧一边给安步倒茶,一边解释道,“这里的厨师和客人都很古怪,但食物的味道真心不错。”
安步适时地表现出几分拘谨,就像一朵无知的小白花,好奇地四下打量,心里却是暗暗吃惊,这座四合院至少已经有三百多年历史,虽然经过多次翻修,但其中蕴含的厚重感却骗不了人,以前应该受过高人指点,请来了镇宅的灵物。可惜时间太久,灵物的作用已经微乎其微,原本压制的阴气开始扩散,一点点影响所有出入宅子的人。
看佟钧和外面那两名食客身上的阴气,想必与这座宅子渊源颇深,而且经常接触阴晦之物,否则不可能拥有如此浓郁的阴气。
阴气越重,生气越低,遭遇血光之灾的几率也远远高于常人。
安步之所以接受佟钧的邀请,就是想探查一下他的底细。所谓阴晦之物,多为古代陪葬品或祭品。孙警官想寻找那批失窃的文物,佟钧绝对可以作为第一嫌疑人。即使他经手的文物不是失窃的那批,必然也参与了其他非法交易。
安步仗着自己是个死人,无所畏惧,光明正大地跟着他来到贼窝。
不过多时,那位乔大厨将做好的饭菜送上桌,然后又闷不吭声地钻回厨房。
“安小姐,尝尝看,合不合意”佟钧笑着招呼。
安步矜持地品尝佳肴,点头赞道“非常美味。”
实际上如同嚼蜡,食不知味。唯一的优点就是干净卫生,没有增加她的死气值,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不错了。
饭桌上,佟钧表现得十分健谈,完全不会冷场。俨然将安步当作追求目标,却又不显得唐突,自然而然的拉近关系,从爱好到娱乐,从生活到事业,不动声色地了解对方的情况。可惜他遇到的是一个老尸,无论年龄还是阅历,情商还是智商,都与他有一个阴阳界的差距。
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宾主“尽欢”。佟钧成功要到了安步的电话号码,然后绅士地送她回家。不过安步只让他送到了广场,免得被她家猫主子撞见,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与佟钧分道扬镳后,安步拿出手机,现简宁煊没有给她打电话,也没有给她短信。她估计猫主子又傲娇了,等着她回去主动交代。
安步知道他能够定位自己的手机,所以她去了哪里他肯定一清二楚。
想了想,安步给简宁煊拨了一个电话“简先生,你吃饭了吗”
简宁煊“没有。”
“想吃什么”
“随便。”
“那我把食材买回来,你给我做。”
“我做”
“是啊。”
“我不太会。”
“会什么就做什么,我不挑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