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他怀疑的目光,徐希又拿出一本《韩非子语录》。
淳于越对韩非这个人以及他的思想学说都有很大的意见,秦国虽然因变法而崛起强大,最后完成统一,但法家立的法除了君王,不把所有人当做人看待,暴秦苛政,民不聊生,只懂打,只懂杀。
尤其韩非把儒家列为头号消灭的五蠹之一,不论是他,还是李斯,或是商鞅,都欲以把儒家消灭。
若世人都不讲礼,不讲仁,不事孝,不论德,那天下将会变成什么样?
淳于越打开书册,看着如出一辙的‘正确注解’,脸色一变。
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竟然成了外出打人不能避了仇人,在家打人不能避了儿子。法家讲上下公平,就得这么干。
这样的曲解,他看了都气,更何况是本人看到。
“少丞相这又是何意?”他直接问徐希。
徐希也没瞎扯,直接说了,“想看你们气死。”
淳于越:“。。。。。。”
看他脸色铁青,徐希叹息,“招贤令已经发布三年,来咸阳骂苛政,骂陛下,甚至骂我的都络绎不绝,然而真正实干的人才却寥寥无几。那些身怀大才的不是偏安一隅的过着隐居生活;就是和其他同好聚集在一起吃喝摆烂,兴起就骂骂苛政,庸碌无为;要么就是欺上瞒下,意图叛乱谋反。”
招贤令淳于越也支持,并且出过不少力,听她说这些,也确实是弊病,和她曲解糟蹋圣贤之语有什么关系!
“四千册《抡语》,三千册《韩非子语录》,后面还有《诸子百家语录》的大货,全部发往各个郡县,他们饱读诗书的各家文人学士就会群起而怒。再看到邸报上发表的文章,定会赶往咸阳来。如此一来,人手就有了。”徐希感慨,一脸我真聪慧的自豪神情。
“你想要人手,完全可以好生说话,恭敬邀请。”淳于越完全不理解她的这种手段。
徐希呵笑,“你是感谢一个人行动强烈,还是仇恨一个人行动强烈?”
淳于越张了张嘴,声音低下来,“那也不必如此。”
她终究还是为了挫儒家,法家,诸子百家的气焰,想令他们改弦易辙。
但改法对他的诱惑太大了,《秦律》这本书他那里有,也看过,现在这本《秦法》前面只有简单新旧对照刑罚,能直观的看起来减轻了,那些苛刻的连坐消失了。
几个对照之后,这本书开始**制和法治,法家之法和新的律法之法。
法家的法是站在君主的立场为君主一个人谋划,而她的法制和法治,糅合了更多儒家和墨家的思想,既维护秩序,维护君王,又为天下谋。
德治,法治,人治相结合,相映得彰,互相影响,让酷虐残忍的法,变成了另外一种新的东西。
淳于越没说话,亦不需要解释,因为徐希的书写的半白话,傻瓜都看得懂。
他坐着不动,一直看了一个多时辰。
“这么大岁数了,竟然没有视力低下老花眼,看来营养均衡,基因很好啊。”徐希看着就羡慕了,她祖父已经开始花眼了,她得尽快抽时间搞出老花镜来。
淳于越:“。。。。。。”
书还没看完,但光看前面的文章,已经让他如饮醍醐,只是让他比较介怀的,法在她笔下变成了另外一种法治,儒家的礼仪仁爱也被她改变了。她仿佛是田氏的嫡系血脉,把李代桃僵,偷梁换柱用到无声无息无形之中。
徐福此人。。。。。。现在淳于越都有些不知道如何定她这个人,她有奇才,有手段,有胆魄,野心大,但,好事她干,奸恶她也作。
“你既有心为天下万民,又为君王,为何不行仁政德孝治天下?”他想把徐希拉回正道,若是儒家有这等人,说不定他临死之前还能看到罢黜百家,儒学独尊。
徐希冷笑,“因为靠你们哪一家,大秦都会很快亡国。”
“不可能!”淳于越绝不相信陛下若信儒家,施展仁政,黔首礼孝德善会亡国。
“淳于博士能看到大秦隐处的弊病,思想却不接地气,这就是没有下放做官的害处啊。”徐希记下这个,以后所有为官者都得下放从小官做起,先为民做实事。
淳于越神色难看。
“时代是往前走的,扶苏已经大步前进了,淳于博士还在后面匍匐蹒跚。”徐希让他等着看扶苏的变化。
提到这个淳于越就气,“你就能保证扶苏公子的安全?”
“他是个及冠的大人了,且他会武,会剑,有脑子,他若不能保护自己的安危,你指望他会什么?治理国家?”徐希可不惯着他们,把储君们教导成只懂片面做帝王的儒学仁君,是可以用人,但靠能臣摆布不如靠自己。
她对他尽心尽力教导的公子如此贬谪看不上,这比直接骂淳于越还让他难受。还是看她改法的事吧。
“你准备如何改法?陛下虽宠信你,但李斯他们也不是失宠了,且秦国行法一百多年,陛下亦是极为行法之事。”
“说到这个。。。。。。就是心酸,想哭。”徐希神情随即悲痛。
淳于越皱眉。
“儒家墨家的辉煌时代已经过去,法家的韩非李斯还正值壮年,正是他们大行其道的时候,想要改法,何其难也。”徐希朝天长叹。
淳于越心里沉重,眉头更紧。他觉得不对劲儿,但又想不出。
徐希又望着他愤愤道,“我曾经想过,要改法还要从法家之人入手,所以挟韩非三年,结果,三年过去,他不仅屁都没改一个,中间还搞焚书令,差点背刺我,让我背上千古骂名。”
淳于越知她有手段,想法的确也对,若韩非和李斯出来改法,会容易得多。原来她接韩非在家里,是挟持他改法。
等了三年,没等到韩非改变想法,她又已经修完了驰道,功绩在手,然后开始搞儒家,搞法家和诸子百家,让他们儒家和法家愤起,为她所用,达到改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