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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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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应宗趁机将自己的手揣进怀里,一直拉着缰绳,手都要冻没知觉了!

“不用探了,人家故意扔的。”叶新夏压着怒火道,这孩子,哪怕找到他的家人,也逃不过再次被遗弃的命运。

“你怎么知道?”林筠初疑惑。

安应宗也眨着求知的双眼望向她。

叶新夏抿抿唇,心情十分不爽:“刚刚我拉窗帘,看见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从这个方向离开,结果我们一到这里,就碰见了这个孩子,跟以前偷偷往助婴堂丢孩子的那些人一样,我要是没猜错,这孩子,是个女孩儿。

不过他还算有良心,等到我们出现了才离开,想来也是不想让她没了,要是半夜扔出来,孩子逃不了夭折的命运。”

河简见她们停下来,自己也跑过来了解情况,一来就听见叶新夏这番话,连着安应宗和林筠初一起,三个人同时啐了一口国粹。

“娘的,他爱要不要,小闺女多可爱,我们养了就是!”

河简一拳打在车壁上,惊得马匹后退了几步,安应宗连忙安抚马匹:“你冷静些,看林姐和夫人怎么安排。”

林姐和夫人正好缺个孩子,要是她们想养,哪里轮得到河简说话?

林筠初下意识看向叶新夏。

叶新夏犹豫了一下,拉拉林筠初的衣袖:“要不,我们养吧?”

虽然林筠初没跟她提过要孩子,但是她知道筠初是喜欢小孩的,而且,她自己也想要个小孩儿,以后,筠初忙的时候,她就带着孩子等她回来,这样,等待的时光,应该就不会那么难熬了。

林筠初见叶新夏也想养,立刻拍板:“那就养!”

就这样,两个人的小家多了一个小成员,林筠初和叶新夏还没稀罕够小宝宝,安应宗和河简就已经为了谁能多抱一下而打起来了。

有钱就是好办事,安应宗将马车加速往前又赶了几个村庄,估摸着没人跟这个孩子有亲缘关系了,一进村,没多久就领着个奶娘回来,孩子的口粮就有了。

同行的还有的奶娘的丈夫和半岁的孩子,不过问题也不大,两辆马车,几个人挤挤问题不大。

有了孩子,一行人就多了一些欢声笑语,就这么一路回到县城。

回了县城,林筠初就不得不忙起来了,叶新夏也开始正常上工,家里的事务全交给了孙奶奶、柳蜻蜓和奶娘夫妻俩打理。

有了秦家的帮助,还有历城一干好友的捧场与支持,林筠初的铺子很快就开了起来,加上从星际带来的一些营销套路,铺子每日门庭若市,没两年就赚了个盆满钵满。

林筠初按照当初叶新夏说到那样,将赚来的钱都妥当分配好,买地地买地,建房的建房,做公益的做公益。

刚开始,还有人因为林筠初和叶新夏两人的关系恶意中伤。

后来因为云夏商铺做生意讲诚信讲良心,又时不时地通过地方官员资助乡村开办学堂、给助婴堂捐钱捐物、天灾时捐助物资等等,前有百姓信任,后有官员扶持,云夏商铺的名声渐渐响了起来,直逼当年的秦氏商铺,那些难听的言论,便无人敢说了。

云夏商铺越开越大,做的善事也越来越多,助学、修路等等,财富名声虽不及皇商,但是在民间也享有盛名,每每有人提起,总少不了一番称赞。

叶新夏在锦绣堂如愿习得传承技法,之后为了避嫌,便不在锦绣堂绣坊继续做工,自己出来单干,只在每一副作品卖出之后,将分成送到锦绣堂去,偶尔也帮着锦绣堂出力一些难度较高的单子。

单干之后,有了更多的时间琢磨,叶新夏的技法又有了精进,有了自己的风格,名声也渐渐响起来,到后面,竟也攒了不少家业。

那孩子被两人命名为叶静雪,没什么特别的含义,就是孩子在一众不怎么靠谱的叔叔伯伯和哥哥姐姐们的照顾下长大的,平日里太过闹腾,哪怕是最能忍耐的叶新夏都受不了。

于是上户籍的时候,大名就被赋了一个“静”字,“雪”字,是因为她是在大雪天来到这个家的。

大概是环境熏陶又或者先天天赋,叶静雪极小的时候就展示了惊人的经商天赋,所以她一满十八岁,林筠初就将铺子扔给了她,自己带着叶新夏继续游山玩水。

一路所见所闻,都被两人以图文的形式记录下来,献给学堂做课外读物,以供学子开拓眼界,晚年间,有书生将所有材料整理成册,两人再一次为众人所知,许多文学传记之中,都有两人的名字……

(完)

第284章番外:大哥大嫂篇1

秦峰觉得,他两辈子以来,遇到过的最大的困难应该取名为“孔云水”,没别的意思,多大的异兽多狡猾的罪犯他都能解决,但是孔家二小姐,他是真的没办法。

刚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尝试跟她讲道理,委婉劝退,可是这个看起来柔弱的小女人,拥有着异于常人的毅力以及极高的自动屏蔽能力,屏蔽掉他所说的任何拒绝的话,委婉的,狠绝的,温和的,恶毒的,只要是她不想听的,一律听不见。

到后面,实在是不堪其扰,他就只能采取冷处理了,不看,不听,不理。

他本以为这样晾着她一段时间,她就会知难而退,可是,这个孔二小姐的毅力,实在惊人,哪怕没有从他身上获得半丝回应,也依然跟个影子一样跟在他身边。

安安静静的,还特别有眼见力,就好像单纯地变成了他的影子,不影响不碍事,没注意的时候根本就注意不到她,一想起来,她就一定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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